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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机农产品未依法行政 台监院纠正农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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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9日电)农委会日前宣示,8月1日起全面查处有机农产品,不过,监察委员程仁宏等人今天指出,农委会早该依法行政、积极管理有机农产品,农委会有诸多违失,监察院下午通过纠正案。

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通过监委程仁宏、刘玉山、杨美铃等人提案、纠正农委会。

程仁宏说,“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在民国96年1月29日公布施行,有机农产品验证被强制纳入管理,该法给予业者2年缓冲期,从今年2月1日起,农委会应该积极查处有机农产品,但农委会并未依法行政,反而再给业者6个月的缓冲期,放宽至今年8月1日才要查处。

程仁宏质疑,农委会的作为,“到底是以业者的利益为考量?还是以民众权益为考量?”杨美铃说,有机与非有机农产品,价格“差很大”,行政机关理应兼顾消费者及业者权益,法令给予2年的缓冲期,已经是站在业者的立场上设计,为何届期后,农委会又法外施恩追加半年的缓冲期?

杨美铃进一步指出,“缓冲期不等于法律的空窗期”,但这期间没看到农委会应有的准备程序及作为,没有抽验市场有机产品贩卖情况,以致于有机与非有机产品混杂。

程仁宏也说,原本对有机农产品农药检验结果,都会公布在农委会网站,但97年一整年,农委会网站竟不公布,改由验证机构公布,让消费者无从知悉。另外,他也发现,自96年以来,只有2件检举假有机案件,原因是“主管机关只发给检举的民众奖牌一个”,诱因、宣传都不足。

程仁宏认为,农委会日前大动作宣示8月1日要全面查处有机农产品,这是因为监察院介入调查,农委会才开始有作为,但不管如何,这已经是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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