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解除矿业保留区 高市府:经济部违行政正义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小敏高雄报导)高雄市政府针对经济部公告寿山、半屏山及小港中林地区(骆驼山),解除原划定高市辖管石灰石矿业等三处,认为经济部不顾地方政府立场,迳为公告处分,且未邀集地方政府参与讨论,高雄市政府表示,经济部显有违行政程序正义。

高雄市政府指出,经济部曾于98年3月6日函文,询高市府是否同意解除所辖三处石灰石矿业表示意见。高雄市政府基于维护自然生态永续发展之考量,随即于4月13日去函表示,不同意解除。

经济部对高雄市政府不同意之意见未做回复,也未召集各县市政府研商讨论,径行于98年7月27日公告,自98年10月1日起解除高雄市原划定石灰石矿业等三处保留区。高雄市政府再次于9月14日函文经济部重申“高雄市政府不同意解除三处石灰石保留区”之立场。

而经济部公告解除石灰石矿产管制的县市,尚有新竹县、嘉义县、台南县、高雄县、屏东县及高雄市,仅新竹县表同意,其余县市均不同意,但经济部仍无视多数意见,高雄市政府质疑,显然内有隐情,监察院应该尽速介入调查,还社会一个公道。

高市府强烈要求经济部,尽速依据矿业法第29条规定,重新检讨,赓续国土复育策略方案及行动计划之执行,撤销对高雄市的原公告处分,立即重新公告保留本市辖区内三处石灰石矿业(国家)保留区。

高市府还建请经济部以顺应“节能减碳”,进行“矿业法”修法,在保留区需逐一检讨社会公益、生态、国土复育及水土保持等项。并增列“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及加强国土保安”之专章与规范。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