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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建物、公设将分别订价╱南部业者观望 延后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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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耀文/高雄报导〕为减少房屋买卖纠纷与灌虚坪情事,行政院消保会已审议“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案,要求业者须将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公共设施分别订价,并揭示主建物面积占房屋登记面积比例。台湾省建筑开发公会联合会理事长洪平森指出,建筑业界并不排斥将房屋定价明细更清楚,但在房屋总价不变的情形下,如何让购屋消费者接受这种新法规,将是房市一大考验。

为尽速导正预售屋买卖交易秩序,消保会邀集相关机关、业界、专家学者及消保团体参与研商,历经二十余次会议讨论,终于审议完成内政部“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案,将送消保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内政部公告实施。

本次修订的“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重点包括:加强预售屋交易资讯的揭露,对于预售屋相关交易资讯,业者须于定型化契约中翔实揭露,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房地出售面积及认定标准、共同使用部分项目、总面积及面积分配比例计算、房地总价等。

其中,须揭示主建物面积占本房屋登记总面积之比例,除房屋总价外,并分别揭示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共有部分等三部分之价款。房屋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标准,将修正为“有误差就找补”。

洪平森认为,房屋价款应标示清楚的新法规,其实日本早已行之多年,因此将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共有部分等三部分分开计价的模式,目前业界反弹声浪不大,但对于庞大的中古屋交易市场,是否比照办理?消费者或屋主能否接受?这些也应纳入政府修法考量项目之一。

目前南部地区部分业者对新法规的影响纷纷抱持观望态度,先暂时将推案时程延后,尤其是采预售推案业者,更关心新法规的内容与施行时程,不想被当作白老鼠实验,以免徒增交易纠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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