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玫瑰抗法事件”再起波瀾:原央視記者成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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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曾引起廣泛關注的“野玫瑰電腦城阻擾執法事件”日前又爆出消息,該電腦城負責人錢小焰以隨“質量万里行”采訪的李國軍冒充中央電視台記者索取4万元迄今不歸還為由,將李國軍告到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2000年9月28日下午,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机關會同國家質量万里行西部采訪記者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西安市野玫瑰電腦城所售商品進行質量檢查時,該電腦城發生了抗法事件,并引起媒體廣泛關注。此后,錢小焰被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罰金10万元。李國軍和《中國質量報》記者高揚則以攝影器材被打坏為由,向錢小焰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久前,碑林區人民法院判決由錢小焰賠償李國軍醫藥費14.50元,并賠償高揚修理相机費用3980元。

  2000年11月,錢小焰的律師到北京對李國軍身份進行了調查。在此次遞交給法院的訴狀中,錢小焰稱,2000年9月28日的事件發生后,李國軍以所持的攝影器材被砸坏為由索賠。9月30日,通過文藝路派出所,她給了李國軍4万元,李出具了收條。但當她委托律師對李國軍身份進行調查時,發現李國軍已于2000年9月被中央電視台辭退,同時央視稱并沒有收到4万元的賠償款。而且調查發現,机器設備維修僅花去1800余元,所剩3万余元經律師多次索要無果,為此,錢小焰起訴法院,要求李國軍返還所余3万余元。据了解,此案不久將在京開庭。

  背景材料

  去年9月28日,省、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野玫瑰電腦城進行打假執法檢查時,遭到野玫瑰電腦城暴力抗拒,執法人員被毆打。隨行的中國質量万里行西部行記者也遭到拳打腳踢。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中新社、中國青年報等都對此作了報道。隨后5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其中3名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去年12月5日,全國打假辦將此列為全國打假聯合行動中7大暴力抗法事件第二件。

  碑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定被告人錢小焰、楊義、李鋒三人已构成妨害公務罪,對錢小焰處罰金10万元,楊義、李鋒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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