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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長:產創條例修正 跨國企業定義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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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1日電)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修正,可能增加促進就業輔導;中小企業也能享有租稅優惠,「跨國企業」的定義也會更明確規範。

施顏祥指出,立法院擬於 2月23日開議,有關「產業創新條例」修正重點,可能會針對失業率問題,增加促進就業的輔導;有關研發與人才培訓的租稅優惠,中小企業也可以享有。

他表示,外界關注產創條例第30條有關跨國企業享有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15%的優惠,不是不能改,對於「跨國總部」,要有相當明確規範的定義,包含資本額、持股比例等。

他說明,此條文規範希望維持兩個前提,首先是吸引外國的跨國企業來台投資,例如不選擇去香港、新加坡,而是來台灣設亞太營運總部的外國跨國企業。

其次是協助國內想要國際化的企業,例如以行銷為主的企業,若能在全球布點10個以上個據點,就可以把台灣的產品與服務帶出去,打響台灣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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