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一審判14年 罰金6億沒收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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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18日,曾三度問鼎「中國首富」的原國美老總黃光裕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據大陸媒體報導,根據檢方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餘元,涉嫌非法經營罪;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它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帳戶的帳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餘元,已涉嫌內幕交易罪。但内容未涉及陳紹基、黃松有案。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潤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餘元,涉嫌單位行賄罪。同時,國美和鵬潤房地產公司也被控該項罪名。

庭審當天,黃光裕對三項指控均提出異議。國美和鵬潤房產的代理律師則當庭表示,沒有發現有資金用於向政府官員行賄,國美也沒有為獲利向相關官員提出不正當的請托,黃光裕提出請托的內容與國美無關。

黃光裕生長在廣東1個貧寒之家,17歲隨兄長到北京經營家電零售,1987年創建國美集團,在2004、2005、2008年蟬聯胡潤中國百富榜榜首。2008年被美國《福布斯》列為中國富豪榜首富,身價達63億美元。又一夕之間,從中國首富淪為階下囚。

黃光裕因涉嫌操縱股市,於2008年11月被警方羈押,此後其間,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的鄭少東,時任廣東省政協主席的陳紹基,時任浙江省紀委書記的王華元,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黃松有等一大批部局級領導落馬,都被傳與黃光裕案有關。黃光裕案的開庭引起了國內外各大媒體的關注。但從目前的起訴書來看,陳紹基、王華元、黃松有皆未被拉入此案的起訴之中。

2008年10月15日,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在辦公室被中紀委調查人員帶走,隨後被「雙規」。黃松有被雙規不到一個月,又傳出在前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被雙規的消息。間盛傳黃松有落馬與黃光裕案有關。

2009年1月12日,中央紀委辦案人員將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察局局長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帶走,隨後對兩人實施「雙規」。而鄭少東的後臺正是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2009年4月12日,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和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同一天被中紀委帶走調查。

2009年10月中旬,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孫海亭被中紀委帶走,以「協助調查」黃光裕案。

2009年12月,前上海市公安副局長朱影被正式刑拘,因為查出朱影有涉及黃光裕案件的違紀行為。

此外,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鍾民和黃光裕之兄黃俊欽同樣涉嫌「內幕交易罪」被警方帶走。黃光裕之妻杜鵑、港澳賭業重量級人物連超相繼落網。

深圳首富、茂業國際總裁黃茂如被查,與許宗衡及黃光裕案件有關。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鋼、山東金泰公司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張新文等人被調查。地產大老、合生創展主席朱孟依受黃光裕案波及,銷聲匿跡了10個月,才在公開場合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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