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原山東青島某職業學校的教師張雪靜,今年39歲,因男友「劈腿」,她僱請自己的學生到深圳殺情敵。沒想到,這5人錯殺了剛下班的清潔女工王素容,將其撞成植物人。因不服一審判決130萬元的賠償,被害人的家屬再次提出高達4,900萬元的賠償。
目前,王素容仍然躺在醫院病房裡。妻子成了植物人後,王的丈夫曾紹勇無法繼續工作。該案發生到現在,曾家欠下醫院已超過100萬元治療費。
今年5月12日,法院一審判決張雪靜和開車撞人的胡文強被判無期徒刑,另外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到15年不等。
據法制日報報導,這起情節曲折離奇而鬧得沸沸揚揚的女教師千里殺情敵案,由於被害清潔工丈夫對一審法院判決的130萬元賠償不服,再次提出高達4900萬元的天價賠償。
張雪靜離過一次婚,育有一子。離婚後,與同在青島上班的男子陳某相戀兩年多,已論及婚嫁。後陳某辭職去深圳打工,而張不想放棄教師工作,沒有隨陳某南下。
後來,張雪靜發現男友在深圳認識了年輕漂亮的女子李某,兩人已同居並生了一個小孩。李某多次催婚不成,才知道張雪靜的存在。兩個女人因此發生了劇烈的爭吵。
對於男友的背叛,張雪靜痛不欲生,最後,她作出了僱人殺死李某的決定。
2008年11月中旬,張雪靜找到一個她曾教過的學生石春龍(一個游手好閒的小混混)秘密商議,由石找人將李某綁至車內灌入迷藥後投河淹死,並承諾支付石春龍等人到深圳作案的一切費用,預付了3萬餘元,事成之後,所有參與的兄弟獲得10萬元的報酬。
2008年11月29日,石春龍、胡某、常某、侯某、楊某等人到深圳密謀後,決定直接開車把李某撞死。2008年12月5日6點,他們換上假車牌,守在李某的住處附近,看見一個貌似李某的女子走過時,就猛踩油門加速向前,女子被撞飛很遠,他們隨即逃跑。
沒想到,被撞者並非李某,而是剛下班回家的王素容。雖經醫院搶救保住生命,但王素容成了植物人。
2008年12月6日,石春龍、胡某、常某在深圳被警方抓獲,楊某、侯某則在青島落網。隨後,裝作若無其事的張雪靜也在課堂上被抓獲。
據廣州日報報導,2010年1月,該案在深圳開審。張雪靜在庭上說:「我本來並不是想殺死她,只是想給她一點教訓。」為了給對方一點教訓,張說自己數次更改了行動計劃。她還在庭上說:「我因為一時衝動,把無辜的受害人牽扯了進來,我很後悔。」
曾紹勇曾在庭上提起了高達4900萬元的附帶民事訴訟,但這個要求已被駁回。王素容的代理律師歐湘富認為,這個數額是合理合法的,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算出來的。4900萬元的賠償要求有事實依據,並不是漫天要價,「因為我們都不知道植物人能活多少年」。
曾紹勇提出的賠償要求,而一審法院最終只支持了包括醫療費、傷殘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130多萬元。在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申請時,曾紹勇要求6名被告人連帶賠償4900萬元。
目前,王素容每天不用藥的話,維持生命的費用也要八、九百元人民幣,曾紹勇表示,自己沒有經濟能力維持下去了,現在判多少錢對他來說都沒有意義。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