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君雲:真理大學不該無所作為

人氣 13
標籤:

【大紀元5月30日訊】最新報導指出,真理大學前校長葉能哲掏空校產逾十億。消息一出,校園裡人心惶惶,聞者無不色變,尤其教職員工,唯恐朝不保夕,這麼說也許過於誇大,但且看真理大學現今已然負債十三億之多,又再來個十億掏空案,要說上述的擔心是杞人之憂恐也略嫌含蓄了。

身為真理大學學生的我,面對這樣的新聞事實,首先擔心的不是親朋好友對我校譽的看法與評價,而是自己的學校是否經得起這場波瀾。所謂天下之患在於,名為治平無事,實有不測之憂,我麻豆校區多少年以來已然經營慘虧,是負債十三億重要因素之一,此等現象從我入學至今四年以來,就未見董事會有何明智的決策,一路賠錢到底,而今發生了前校長掏空案,又未見吳校長乃至董事會有何積極作為來爭取我們的「實益」。不禁令人感到莫大的感傷與生疑,前者感全體學生權益被漠視之傷,後者生校內高層另有黑幕之疑。試問:前校長從今年三月被羈押至今,何以未聞校方有曾向檢察官申請所謂的認罪協商,積極追索我們被掏空的校產,以彌負債之鉅的動作呢?是不懂法律的原故?還是故意消極面對?

我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有規定:「….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一、被告願受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二、被告向被害人道歉。三、被告支付相當數額之賠償金。四、被告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由是可知,真理大學既是受害人當然有立場向前校長追索被掏空的校產,再者,畢竟葉校長已年過七十,何堪囹圄之陷?而就算今天吳校長乃至董事會都不是學法律出身的,起碼學校也有法律顧問,豈能不知上述規定?是不知抑或不為,且先暫持保留態度。然而,二年多年前檢察官就已開始對葉校長之案進行蒐證,真理大學卻從來無所作為,甚至到了今年三月葉校長被羈押,仍始終保持消極與沉默。難道真正用意,在於主動地向檢察官申請所謂的與葉校長認罪協商太過引人側目,擔心此著將令人覺得所謂的受害者這般積極的向加害者尋求和解,恐有超出一般人所理解的邏輯,而汲汲營營之背後怕是另藏玄機?若果如此,但請吳校長與董事會諸公們還是先行設想真理大學全體學生權益福祉之所在吧,因為財政問題導致的問題不夠多嗎?此題且容他日再論。無論如何,在此呼籲真理大學吳銘達校長與董事會的諸公們應該振作起來,積極提供必要資訊與檢察官合作,努力追索影響學生權益至鉅的十億,請不要再以消極、被動的不作為來繼續漠視全體學生的權益,否則不僅難挽狂瀾更添學生疑竇之心,真所謂人財兩失。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陳君瑋@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真理大學前校長葉能哲 涉掏空2.9億
掏空校產 收押前真理校長兄弟
真理大學大禮拜堂耶穌苦路啟用感恩禮拜
堅持信仰追求卓越 三所大學校長高峰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