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私隱 港八達通售客戶資料賺4400萬

200萬個人絕密資料轉讓6公司 成功做生意另可獲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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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大紀元香港記者站報道)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就八達通公司洩漏客戶個人資料展開聆訊。八達通公司推翻以前的說法,首次承認不但轉讓「日日賞」會員的資料賣給6間公司,連個人八達通的資料也有轉讓給他人,8年以來出售近200萬人的資料,賺取4,400萬元收入,其它公司利用該資料成功做生意,八達通更可以分享佣金。有議員指八達通公司已經違反私隱條例,並擔心市民資料可能會被轉移到境外,超出私穩專員的管轄權,市民資料更得不到保障。有市民對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感憤怒,要求政府介入調查。

八達通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在昨日聆訊時表示,八達通公司曾與信諾保險簽署協議,每年提供至少75萬名客戶的資料給信諾,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學歷、身份證號碼首4個數字、出生日期及住址等,否則八達通公司不能取得最低收入保證;若八達通卡客戶向信諾買保險,八達通公司會有佣金,而信諾在簽協議時,已預繳一筆金錢給八達通。至於另一間總部設在英國的保險公司CPP,與八達通公司的合作曾經中斷,到今年初才恢復。

早前,八達通公司稱根本不會把客戶資料給第三間公司使用,但出席私隱專員公署聆訊後,又承認出售的資料不但是「日日賞」用戶的資料,還包括個人八達通卡及自動增值八達通。公司在06年1月至今年6月的4年半內,將197萬名客戶資料轉售給6間公司,獲利4, 400萬元,佔轄下八達通獎賞及八達通廣聯兩間公司期間的總收益31%。合作的商戶除了CPP及信諾保險,其它已經中止合約,包括一間保險公司、兩間市場調查機構及一間雜誌分銷商。

涂謹申:疑刻意逃避法律責任

民主黨涂謹申議員指出,八達通代表在聆訊席上,以商業秘密理由拒絕披露部份資料,但卻在私隱專員公署的走廊向外界披露,而這種在無需承受法律責任的情況下,披露資料的做法,並不符合法律程序,是不適當的做法。涂謹申認為,專員應該要求八達通在必須承受法律後果的情況下,明確提供有關資料。


八達通公司為吸引市民使用八達通卡,與連鎖超市及食肆等推出「日日賞」計劃。市民以為可以多購物多儲積分省一點錢,卻沒料到個人資料被出賣。(維基百科)

CPP再轉移資料給第三間公司

購買八達通客戶資料做市場推廣的信諾保險,對與八達通的交易有不同的說法。行政總裁郭凱和在聆訊中指,信諾只向八達通提供市場推廣系統及推銷員給八達通獎賞公司,為他們推銷保險。信諾亦向八達通提供保安系統,為他們儲存資料。

另一間公司CPP的亞太董事總經理曾碧恩表示,共收取八達通7, 200名客戶資料,又把資料轉移給第三間專門打電話作推廣的公司,他們與該公司有保密協議,相信客戶資料不會洩漏。另外,每年都會給予八達通公司年費,向客戶傳送電子直銷郵件。

涂謹申認為,信諾借調職員,以八達通名義向客戶推銷信諾的保險服務,旨在掩飾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的真相,減少客戶的危機感,減低客戶拒絕八達通轉移其個人資料的機會,行為可鄙。對於兩機構分別轉移和接收大批客戶資料,卻對事件的理解基礎完全不同,涂謹申表示,「令人吃驚」。

促金管局介入 立法會調查

涂謹申又認為,相信兩間公司想隱瞞關係,要求保險監理專員及金融管理局介入,調查八達通和信諾均持有保險牌,有關的運作模式是否可以接納。他說,港鐵作為八達通的大股東,而政府則是港鐵的大股東,應該認真檢討如何保障客戶個人資料。而立法會亦應考慮作出全面調查,要求各方交出全面而準確的資料,找出事實的全部。

八達通公司出售客戶資料獲利的事件,有市民表示感到憤怒,要求政府介入調查。恆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認為,政府應該加強監管個人資料轉移,保障個人私隱。

憂資料轉境外不受監管

另外,涂謹申關注八達通出售的客戶資料若被轉移到香港境外,超出私隱專員的管轄權,市民的私隱更得不到保障,而昨日的聆訊中發現八達通和信諾的合約並沒明文寫明客戶資料不可被轉移到香港以外地區,情況令人擔憂。

港鐵是八達通公司的大股東,佔有80%股權。發言人表示,八達通控股是獨立公司,港鐵只是其中一個股東,認為八達通需要認真處理事件,港鐵會與法定機構充份合作,以務實態度消除公眾疑慮。

金管局發表聲明指會全面審視八達通公司,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法律同有關的規定,並規定八達通公司委任外聘審計師,在10個星期內呈交外聘審計師擬備的報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主持八達通事件的聆訊後表示,有關八達通的聆訊過程順利,短期內會提交報告。他說,透過今次聆訊,希望八達通公司本著社會責任處理個人資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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