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陽明:「我要立案」體現多少無奈和辛酸

杜陽明

【大紀元2011年01月21日訊】已經成為世界維權名人的馮正虎先生為了立案,居然要大費周章地驚動政界、司法界所有的權威人士。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這正是現實社會在中國一黨制專制社會的特有的現象。

本來眼睛看得到的憲法、法律都體現要求立案是公民的權利之一,可是馮正虎先生歷經數月的努力,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依然無法立案,這讓我想起2005年,我被政府侵權勞動教養一年半,出獄後為了洗刷清白,我相繼向黃埔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要求立案(狀告上海市勞教委員會),在按程序遞交材料時,負責接待的二中院法官方坊明確告訴我說「今天上級給我的任務是:1、不收你材料,2、不給你立案,3、不給你任何書面答覆,我是政府一條狗,我端的是共產黨的飯碗,讓幹甚麼只好幹甚麼,你想罵就罵幾句,想打就打兩下,今天肯定不給你立案」。

沒有與中共政權各級無賴打過交道,很難用語言描繪中共政權的無恥,對於馮正虎先生頑強執著的鬥爭精神,對於揭露中共假民主、真專制,假的以民為本、以法治國的假面具是一個有力的導引,中共及其走狗以權謀私無法無天,光天化日之下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惡性(殺、害)致人死地的案件舉不勝舉,大都以賠償一點錢了事,甚至有很多案件冤沉大海,受害者分文未取,兇手至今逍遙法外,沒有成本或者低成本的賠償使得強盜政府及其走狗膽子越發兇殘。

人命關天的大事,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政權都會高度重視。這些惡性事件發生後,偌大個中國居然沒有一個部門可以受理,可以立案。與馮正虎先生一樣,頗於奔命,經年累月無法立案,隨著歲月的流逝,成了歷史遺留問題,也只有在中共政權的庇護下,犯罪份子可以堂而皇之地長期逍遙法外。

不是人民不懂法,不用法,是人民無權用法,專制獨裁體制剝奪了人民行使民主權利,在中國最缺少的就是民權,狗有狗權,貓有貓權,所有的動物、植物都受到保護,唯獨被戲稱為第57個民族——上訪族被剝奪了所有與生俱來的權利(包括生命權)。

中共政權即使對付販賣毒品犯,殺人放火犯,軍火走私犯都要講究證據確鑿、人贓並獲才能定罪,而中共政權對上訪族只要莫須有即可定罪,許正清先生遭黑監獄軟禁期間不吃盒飯成了判三年徒刑的罪名之一。田寶成先生是公交職工不買公交車票天經地義,也因此獲罪二年半,王扣瑪先生老母親被政府軟禁在黑監獄88天迫害虐待致死,反誣王扣瑪遺棄罪,判處徒刑一年半,並被迫害致殘。邵滿根先生在天安門廣場僅僅站一站就獲一年半勞教,本人僅僅在樹叢內小便也成了政府判我二年半徒刑的罪名……。成為司法界國際大笑話的例子舉不勝舉。

為甚麼明明是政府長期違法,打砸搶燒,隨心所欲行政侵權、司法枉判,結果是大量的守法公民被判入獄,乾坤被顛倒,大量的惡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實施的,不要說消滅這些罪行,即使有效的抵制都無法形成,就是因為中共政權的各級統治者,是上級任命的,不需要人民選舉產生,同樣人民沒有罷免任何官吏的權力,連告的權利都沒有,在這種萬馬齊喑政治氛圍下,馮正虎先生堅持不懈地要求立案就顯得難能可貴,非常必要,他是在爭民權,向全國人民作表率,甚麼都可以不要,民權不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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