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斬人案 警拘一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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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綜合報導)將軍澳本月2日發生4宗連環斬人案,調查取得進展,警方10月10日晚拘捕一名疑犯,帶返將軍澳警署調查,預料他會被通宵扣查。

警方過去一星期並無主動向傳媒發放有關案件,經傳媒報導後才證實消息,受到輿論質疑。警方10日稱無意隱瞞案件,會調查延誤發布消息的原因。香港人權監察指出,警方隱暪傷人案資訊不能接受,又認為警方資訊系統數碼化破壞資訊流通,有礙新聞自由。

將軍澳連環斬人案,警方正通緝一名25歲至35歲的疑犯。其中一名18歲姓陳的傷者,10日在一個電臺節目中憶述遇襲經過。他指,兇徒作案時戴口罩、鴨舌帽,身穿風褸、牛仔褲及著波鞋,用牛肉刀對他行兇,在行兇過程不發一言。

陳先生在當日午夜12時許,行經一條隧道時,遭行兇者持牛肉刀連斬3刀,血流如注,有20釐米長的傷口,數組肌肉及手部靜脈被斬斷,要留醫一個星期。陳先生說,兇徒當時仍想繼續行兇,他呼喝及作勢追趕,才嚇走兇徒。

對於警方無主動向傳媒發放斬人案消息,香港人權監察認為,警方出於防止罪案的責任,以及配合傳媒採訪的需要,都不應拖延發放或隱暪有關消息,應主動求助傳媒發放資訊,提醒市民小心防備。

人權監察又批評警方將其通訊系統數碼化後,警方透過內部人員自行篩選資訊才發放予傳媒,做法弊病叢生,不能接受。人權監察指出,警方不是新聞機構,不能從新聞專業的角度有效篩選資訊,亦會造成資訊不必要的拖延及流失;警隊可能有利益衝突,尤其不宜篩選與警方有關的資訊。因此這種篩選機制不利資訊的發放及傳媒的運作,有礙新聞自由,亦妨害公眾的知情權。

國際記者聯會亦發表聲明,關注警方未適當發布斬人案訊息,批評警方違反其資訊透明度的承諾,要求全面調查今次延誤發布事件。記協亦去信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要求警方交代未即時公布的原因,以及公開突發新聞資訊發放準則,並承諾日後不再選擇性發放罪案訊息。

警方10日表示,會就延誤發布4宗傷人案進行調查,重申無意隱瞞事件。發言人說,由於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和安全,警方會調查在發放信息的程序上,是否有改善的地方,或未有依照程序處理。發言人又稱,警方接獲舉報後,已即時合併處理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又加強軍裝及便裝人員在區內巡邏,希望盡早將兇徒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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