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首宗區選種票案 6被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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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香港首宗區議會選舉懷疑種票案昨日提堂,6名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審理。另外,廉政公署12月5日再起訴另一名男子,涉嫌觸犯在選舉中投票舞弊的罪行,令案中被控告的人數增至7人。

廉署5日拘控的男子29歲,是一名小販,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京士柏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中訛稱旺角煙廠街一幢大廈一個單位是他的現時住址,並在選舉中投票。被告於6日早上9時半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早前被起訴的3男3女被告,5日早上由廉署人員押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廉署指他們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供虛假住址資料登記成為選民,報稱住在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7樓A室,全部人都在選舉中投票。

根據6人向法庭報稱的住址,45歲的電影放影員何振輝和38歲的經理陳美斯同住在聯合道福禧樓一單位;39歲報稱自僱人士的劉靜琪,原先報稱住油塘,但調查後其實住在荔枝角道勝興樓;34歲的廚師黃家健和21歲的接待員李海琪住在元朗屏山塘坊村307號3樓和2樓;34歲的電氣技工馮嘉麟則住元朗坑尾村233號2樓。

廉署並指,華新大廈7樓A室租戶於2007年開始居住,不認識6名被告。另外還有5人登記同一住址,同樣不是居住此處。

獲准保釋 明年2月再審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再提堂,以便作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各人獲准以1萬至2萬港元保釋,但要交出旅遊證件。法庭並要求6人獲保釋後必須居住在提交給法庭的地址,如要更改必須在24小時前通知廉政公署,亦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5日有被告的親友前來旁聽。約60多歲的吳先生表示,被告劉小姐是其兒子的女友,在女人街擺攤位。其兒子也在上週遭廉署拘捕,但沒有在區選中投票,而且並非自己填寫選民登記,周日已獲准保釋。他不清楚為何兒子會涉嫌種票,覺得很震驚,5日因為擔心兒子及其女友,所以特地來旁聽。

廉署上週五(12月2日)展開代號「浪花」的行動,共拘捕22人,懷疑他們以虛假住址登記為京士柏選區選民。22名被補者中,20人曾在本次區選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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