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警察打擊司機分神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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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編譯報導)安省立法禁止駕車使用通訊設備後一年,多倫多警方仍開出了大約17,000元的罰單。很多司機由於心存僥倖,駕車時反而 更隱蔽地使用通訊設備,面對這一並不樂觀的現實,多倫多警察付諸行動,加大力度打擊分神駕車司機。
  
從週一開始,警方增強了教育和加強執法行動,來阻止司機分神駕車。這項行動被命名為「最後的呼籲」:不管你要說甚麼,你可以等。該行動將打擊使用手機或其他通訊設施,以及娛樂裝置講電話、發短信、撥打電話和發郵件的司機。
  
據環球郵報報導,交通事務局警長伯羅斯(Tim Burrows)表示,法律剛生效時,人們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的數量迅速大幅減少,但是沒過多久,人們又故態復萌。
  
「如果在頭兩天時不被制止,那麼他們會開始越來越頻繁地使用。」 伯羅斯說,「我們的確已經看到了持續增長的趨勢。」
  
伯羅斯說,一場嚴重的車禍後,警察也許能收集到司機使用了手機通話或發短信息的證據,法官會把這些信息作為判決上的參考證據。
  
多倫多辯護律師Lou Strezos說,要控告發短信有一定難度,因為警察必須要出示被告當時在使用手機的證據。
  
Strezos 說:「警察可不像超人一樣有透視眼。萬一司機在被抓到時,手機上沒有當時的通訊記錄,但警察卻說他使用過怎麼辦?簡而言之,保存你的通信記錄,不要在開車的時候發短信息。」
  
伯羅斯指責這個法律的制定用了太長的時間。他說:「人們已經習慣了開車時打電話,我們現在要努力改掉他們的這些習慣。我不是幫人戒除壞習慣的專家,但看起來好像有些人開車時必須接電話,必須拿出手機來看一看。」
  
要開出155元罰單的關鍵是,警察要真正看到司機在使用電子設備。用手機通話很容易被發現,但多數司機把設備放在腿上或旁邊的座位上發短信或郵件。
  
伯羅斯表示,大量的開罰單也不會解決根本問題。 「這不是長久之計。我們必須讓人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教育他們知道為甚麼這個問題這麼重要。」
  
伯羅斯指出,駕車時使用電子設備分心駕駛的司機出現危險的機率,是普通司機的23倍,駕車時打電話出現車禍的風險會增加4倍。
  
他說:「我們調查中發現,很大比例的肇事司機說:『我沒看到行人走過來』,或者說『我沒看到那輛車』,專心看車的司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這項禁止駕車使用通訊設備的法律是在2009年10月26日生效的,其中並未規定使用無線設備或耳機打電話是違法的,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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