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母案 華裔夫婦被拒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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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週二(3月1日),涉嫌虐待母親的華裔夫婦嚴曠(Kwong Yan,音譯)與妻子譚琦(Qi Tan,音譯)上庭聆訊,士嘉堡法官拒絕其保釋出獄。兩人繼續在押,直至3月15日再次上庭。
  
丈夫嚴曠穿橘紅色囚衣,妻子穿深藍色上衣,戴眼鏡,2人看起來比較疲倦。目前,嚴曠被關在多倫多東區拘留所(TEDC),譚琪被關押在安省Milton鎮Vanier女子拘留所。
  
3月1日,嚴曠和譚琦的律師郝大為在法院外告訴媒體,這對夫婦將努力為自己辯護,從而儘快洗脫罪名。他說:「從警方提供的消息來看,他們2人現在看上去不好。我相信他們會盡全力為自己辯護。」 郝大為表示,上週四(被捕的前一天),這對夫婦走進郝律師的辦公室,並表示擔心母親的身體健康。這對夫婦從事低收入體力勞動。法院禁止媒體報導有關案情的證據。
  
多倫多警方42分局高級探長(Mike Stones)告訴大紀元:「68歲老太太(受害者)與兒子嚴曠、兒媳譚琦都來自中國大陸,這3人都是加拿大公民。在今後幾天裡,警方將與其他證人(住在這棟獨立屋裡的其他人)見面,屋裡至少住了6名華人。這對夫婦之前沒有犯罪記錄,有一個6歲女兒。」
  
白人鄰居Victor表示,去年夏天,他經常看到一些家長駕車到這棟獨立屋接送孩子。這家華人可能提供託兒服務。

退休者協會:對虐待老人行為應嚴判

加拿大退休者協會(CARP)華裔副主席伍素屏表示,「一些老人遇到身體與精神上的挑戰。本協會提議向這些家庭提供更多服務,從而避免悲劇重演。一些機構應對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提供全面解決方案。法律的修訂需要反映社會價值觀。」
  
退休者協會稱,目前司法系統很難起訴虐待老人的嫌犯,通常不能阻止此類犯罪的重演,法官應實施更嚴厲的判決。
  
協會還提議使虐待老人成為一項新的刑事犯罪。其他提議包括為老年受害者提供更多服務,例如庇護所;幫一些家庭照顧大小便失禁、患有癡呆症的親人;設立熱線電話等。

華人社區:新移民可求助社區服務

頤康中心代理首席執行官吳婷婷告訴記者,虐待老人是一種不容易被人發現的犯罪,經常在發生,(老人)在不人道的情況下生活,沒有得到真正的照顧。她說:「虐待有幾種情況:騙取或控制老人的錢(例如養老金);精神方面的虐待,例如罵人;身體上的虐待,例如打人。有癡呆症的老人缺乏認知能力,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基本人權,容易受傷害。一些老人需要有專人護理,服務範圍涵蓋日常生活、情緒及心理輔導。」
  
對於有老人的家庭,吳婷婷建議:「第一,向家庭醫生求助,診斷後越早治療越好。第二,到頤康中心報名老人日托(Daycare)服務,使中年子女可在白天放心上班。第三,致電社區護理中心(CCAC),請專家對老人進行全方位檢測,瞭解老人需要哪些護理。頤康中心與社區護理中心都得到安省衛生廳的撥款,對民眾收費較低。第四,給老人吃的食物需要是低糖、低脂及低膽固醇。」
  
多倫多警方42分局華社聯絡委員會共同主席葉世明表示,夫婦虐待母親的事件也在其他社區發生過,不光是華人社區。一些新移民不瞭解加拿大法律。葉世明建議新移民到社區中心與警局求助。華社聯絡委員每個月都辦培訓班,為華人服務,教育華人如何處理緊急事件。一些老人在養老院裡也受虐待,服務不能滿足需求。

案件回放

警方稱,上週五(2月25日)早,警方逮捕了華裔夫婦嚴曠與譚琦。獨立屋裡住了2名華人房客,分別住在地上二層與地下室。
  
案發當天(2月23日),兒子嚴曠在家裏撥打911,呼叫急救車,警方也同時趕到現場。警方在車庫裡發現一個臨時馬桶、臨時床墊,唯一的供暖裝置是一根連接屋內熱爐的管子。當時,屋內地上2層有一間臥室空著,老太太卻住在沒暖氣的車庫。
  
多倫多法院稱,嚴曠生於1968年2月9日,譚琦生於198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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