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後在日中國媽媽扔下孩子回國

人氣 13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日本記者站報導)受到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的東京電力福島第1核電站的核物質洩漏事故的影響,在日本政府的指示之外,主動避難的人不在少數,而其中,領取日本生活保障補助的外國人,扔下自己與日本人生下的孩子而回國的情況也相繼發生。

據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日本社會福利組織一片擔憂之聲,稱:「(這種行為)相當於不養育兒童的一種兒童虐待」。

3月18日,距離核電站約150公里的關東地區某市的福利事務所,接到一位在日本領取生活保障補助的40來歲的中國籍母親的電話。

「現在在成田機場。因為孩子祖父病危要回國。」

福利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來到這位母親位於日本的家中,向正在就讀高中2年級和初中2年級的兄弟倆詢問情況。兩兄弟說母親是因為「核電站可怕」才返回中國的。據說,在兒童諮詢處的介入下,這兩兄弟住到了已與母親離婚的父親一方的祖母家。

報導引用福利事務所在向全國各地福利事務所調查的結果顯示,在東日本84家事務所中,領取生活保障補助的外國人回國的事例至少有64件。有中國、韓國、菲律賓、泰國等不同國家的外國人,其中中國人佔最多。在取得日本綠卡後與日本人丈夫離婚的母子家庭以及單身女性佔絕大部分,雖然同孩子一起回國的較多,但將孩子委託給在日本的中國朋友或日本朋友,或者是乾脆扔下孩子而單獨回國的情況也並不少見。

工作人員說:「全部一致稱『(孩子)祖父母病危』。來了消息的還能說是好心通知了,毫無消息就回國的就更無從可知了。」如果是沒有接到任何消息的話,不到數月一次的定期家庭訪問的時候就無法知道其回國的事實,而補助金也將會繼續匯到其賬戶中。回國的旅費等費用也多是從領取的補助金而來。

日本生活保障法規定,領取對象為擁有日本國國籍者。然而,日本生活保障科的人員說,日本厚生勞動省「基於人道的觀點,規定擁有日本綠卡的永住者和定住者,或持有日本人配偶在留資格簽證等滿足一定條件的人即可領取」。2009年度,戶主為外國籍的家庭或個人領取日本生活保障補助的人上升到6萬952人。補助金則全部來自日本徵收的稅金所得。

工作人員稱:「獲得日本永住權是以定居日本為前提的,而回國居住就不能說是定居了。國家應該對出入境管理更加合理化。」

詳盡了解生活保障補助問題的森川清律師指出:「在法律上雖然沒有什麼問題,然而將孩子扔下而逃走的行為會導致強烈的反感。」

相關新聞
眼淚為誰而流--一個日本華人的鄉思
基督城6.3級地震恐有至少2華人遇難
陝北娃:被扭曲的大陸中國人人性——日本地震想到的
何清漣:從日本地震中所感悟到的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