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訪民楊秋雨西單拍照被勞教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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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報導)2011年3月6日,北京訪民楊秋雨在西單拍照時被北京西城分局警察帶到二龍路派出所,以「尋釁滋事」為由被刑事拘留37天後,4月13日又收到勞教決定書,被東城公安分局認定勞動教養二年。

檢察院不批捕、法院不判就被送勞教

楊秋雨的妻子王玉琴告訴記者:「3月6日,西城區西單有很多訪民在人群中,警察不讓停留。楊秋雨過天橋上拍風景照,警察當時要搜身,楊秋雨說:『你拿出法律手續,我才可以配合你的工作。』當時警察沒拿出任何法律手續,也沒有出示警官證。三個警察搶了我愛人的相機,把他帶到了西城分局二龍路派出所,以尋釁滋事為由刑事拘留他37天後,在檢察院不批捕,法院不判的情況下,判楊秋雨勞教兩年。」,「但奇怪的是:楊秋雨是西城分局出的拘留證,但是勞動教養決定書是東城公安分局出的。而且是先給勞教通知,再寫卷宗,是『尋釁滋事』。」

王玉琴也表示,楊秋雨在東城分局羈押期間身染皮炎症,沒有得到及時治療,二隻小腿已經紅腫、潰爛,拘留所一不通知家屬,二不給他看病。「我在4月25號見他時,他難受的實在忍不住了,才拉開褲腿給我看已潰爛的腿,希望能幫他買藥。拘留所沒有藥,我就去給他買。結果,醫院說『沒看到病人我們不可以給你下藥,不賣藥』。楊秋雨本來就有高血壓、心臟病,4月27號申請保外就醫或所外執行還沒有被批准,我很擔心。勞教所是不給你治療的,還打壓你,我的律師正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2011年,當局以「尋釁滋事」為由拘留楊秋雨(網絡圖片)

王玉琴為楊秋雨所寫的保外就醫申請書(網絡圖片)

為維權 被迫對抗拆遷人員

楊秋雨所住的北京市崇文區夕照寺東裡被政府以危房改造為名強拆。2003年6月20日,崇文興隆拆遷公司的8個拆遷人員砸開楊秋雨的家門,闖進去把楊秋雨打傷。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楊秋雨在無奈之下將硫酸潑向拆遷員,被崇文分局以「故意傷害罪」判刑兩年半。獲釋後,楊秋雨在2006年6月去找興隆拆遷辦,他被告知:「回遷房已讓我們給賣了,你愛上那告你就告去吧。」

楊秋雨從此走上了上訪路。2007年6月,他開始幫助各地訪民維權。2009年11月11日,楊秋雨因為在北京治安管理總隊門前為訪民拍照而被西城分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刑拘30天後,因證據不足取保候審。2010年3月8日至5月1日,楊秋雨連續四次被行政拘留,罪名是跨區上訪。

王玉琴說:「公民拍照不犯法,在國內國外都一樣。中共一再強調中國有人權,人權在哪?真正犯罪的人不抓,專抓無辜的人。像維權律師倪玉蘭,已經被折磨成殘廢了,警察還在陷害他們夫妻,說倪玉蘭用枴杖去打服務員,訪民們都不相信。聽到倪玉蘭被西城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批准逮捕,訪民們都痛恨政府,痛恨公安,也有訪民說:『我要有楊佳的氣概,我也殺警察。』」

王玉琴最後呼籲:「還我人權!政府應立即釋放所有無辜被關押的人。」


2009年,當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將楊秋雨拘留(網絡圖片)

圖為取保候審決定書(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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