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遭球砸傷 學生告體育老師敗訴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4日電)台北市協和工商徐姓女學生在校練習排球,不慎擊傷林姓學生頭部;林姓學生認為體育老師管理疏失,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法院認定老師無疏失,判決學生敗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協和工商蔡姓體育老師在民國98年間,安排學生進行籃球課體適能測驗,並指示受測完畢的學生到空曠處打排球。未料,徐姓學生不慎擊中等待測驗的林女,造成林女腦震盪、大腦蛛網膜囊腫等。

事後,徐女被送到少年法院,法官裁定給予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並與林女達成和解,同意賠償新台幣7萬5000元。但林女與林母認為蔡師管理失當,到法院控告老師傷害罪,並向老師與學校連帶求償200萬元。

刑事部分,蔡師已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院審理時,蔡師坦承指示學生到空曠處打排球,但主張在籃球場旁3公尺處打排球屬可容許的風險。

法官審理認為,蔡師管理全班40名學生,將受測學生與已測驗完畢的學生分成兩邊,並無不妥;且學生在旁打排球屬正常狀態,難以要求老師預見危險而加以制止,管理未有疏失,因此駁回女學生求償訴訟,判決女學生與林母敗訴。全案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