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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案胡志强过关 3官员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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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4日电)台中市夜店大火酿9死惨剧,监委提案弹劾台中市长胡志强等人,监察院今天召开弹劾审查会;不过,胡志强弹劾案以2票对10票不成立,但前都发局长黄崇典等3官员遭弹劾。

台中市阿拉夜店于3月6日凌晨发生大火,造成9死12伤惨剧。经过2个月的调查,监察委员赵昌平、洪德旋、余腾芳认为官员有重大违失,今天提案弹劾胡志强、前台中市都市发展局长黄崇典、前经济发展局长朱蕙兰、消防局副局长吴青芳等4人。

不过,胡志强未列在监察院弹劾通过名单中,据与会监委透露,胡志强是以2票成立对10票不成立,而未遭弹劾。与会监委透露,审查会中,监委们对民选首长弹劾达成的理由曾交换意见,多数人认为,如果要“概括承担”,民选首长随时会被弹劾。

与会监委认为,如果是首长贪污、政策错误或用人不当,可能比较具有弹劾条件,如果每一件公共安全,政策不是该首长订的,但首长因为监督不周被弹劾的话,“现在火灾天灾很多,如果要弹劾,民选首长都会比较紧张”。

另外,根据监察院资料,表决结果,黄崇典是以11票成立、1票不成立;朱蕙兰是10票成立、2票不成立;吴青芳是11票成立、1票不成立;3名官员都遭弹劾。

监察院指出,黄崇典、朱蕙兰、吴青芳都明知辖内哈克饮料店(招牌ALA PUB)长期违规营业,竟未积极督促并妥善处理,肇致民国100年3月6日凌晨发生火灾,酿成9死12伤的重大伤亡惨剧,都有重大违失,因此依法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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