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會否決增設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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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01日訊】香港立法會6月30日否決促請當局加強人權法宣傳教育的議案,提出動議的劉慧卿表示,人權法實施20週年,政府應加強巿民對人權的認識,並設立專業委員會作推廣。

保障市民享有宗教、言論、結社及集會自由的《人權法》在港實施20年,但近期民主黨調查顯示有四成市民不知有人權法,八成市民認為當局應增撥資源,加強公眾對人權法和人權的認識。

劉慧卿還批評申訴專員、平機會等保障人權的機構,淪為退休官員俱樂部,未能充分發揮作用。聯工盟的李卓人也指,香港的言論自由逐漸收窄,集會經常受警方打壓,應設置監管機構。

商界黃宜宏批評,有議員激烈抗爭,侵犯他人名譽,違背人權法的精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基本法和法例已充份保障人權,現時機制行之有效,毋須另設專責委員會重複類似工作。議案最終不獲分組點票兩部分過半數在席議員支持而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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