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男子擅自執行伊斯蘭教法打人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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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悉尼編譯報導)一20歲悉尼男子塞弗奇(Tolga Cifci)被指控以執行伊斯蘭教法為由,拿電源線對一名31歲的飲酒男子連續抽打40次,於19日獲得嚴格的保釋。

據澳新社報導,上週日賽弗奇等四人以伊斯蘭教法為由,將一名31歲的男子綁在自家公寓中,並連續抽打40次,遭到警方起訴,並於本週二(19日)在柏伍德 (Burwood)地方法庭受審。由於事態嚴重,包括強行破門入室、傷害罪、無視法律等,檢查官洛利斯(George Lolis)反對給予賽弗奇保釋,他告知法庭,賽弗奇完全無視紐省的法律。

他說:「賽弗奇用對於宗教法的特殊解釋來為自己,對受害人的攻擊作辯護。」

他說受害人只是做了在其他很多社區人們非常普遍做的飲酒一件事,就被塞弗奇視為做「違反了伊斯蘭教法」的行為而受到暴刑的處罰。

警方同時也告知法庭,在賽弗奇的家中發現了電源線,此物被指控用來暴打受害人的物證。

而賽弗奇的律師歐仁(Ertunc Ozen)則告知法庭,任何面臨刑事指控的人都可以被指控為無視法律。他說:「如果不考慮由於罪行所引發的情緒因素,排除澳洲法律和伊斯蘭教法的爭議,任何刑事犯罪都可以被說成是無視法律的。」

歐仁表示,他的當事人在澳洲出生,從未有在法律方面有過麻煩,而且和家人的關係和睦。

當庭的法官凱迪(Tim Keddy)在考慮了此案的公訴性質後,仍然給予了賽弗奇嚴格保釋。但法庭命令賽弗奇繳交6萬澳元的擔保金,未經父母陪伴不得擅自離開在奧本 (Auburn)所居住的家,必須遵守夜間宵禁的規定,並每天到當地的警察局報到。他還必須上交自己的護照,而且不能再靠近受害者。

歐仁表示,這個保釋條件過於苛刻,但他的當事人出於對這個案件的敏感度而同意該條件。 此案將於九月重新開庭。

與此案有關的另一名43歲的男子,於本週二因強行破門入室、試圖犯罪,並私自羈押以及限制自由,和其他兩起入室盜竊罪,同時在奧本警察局接受處裡。該名嫌犯被拒絕保釋並將於週三(20日)在柏伍德法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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