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被判刑9個月 5外使人員被擋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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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明報導)今天(9月9日)上午8點30分,倍受關注的維權人士王荔蕻女士,被北京溫榆河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有期徒刑9個月。劉曉原律師表示,王荔蕻的行為沒有構成「尋釁滋事」犯罪,王荔蕻在庭上表示將無罪上訴。

在法院外有一二百人及很多海外媒體包括五名歐盟使館人員被當局攔阻,不許入內旁聽,整個過程沒有發生衝突。維權人士朱承志表示,這是邪惡審判良知,王荔蕻的維權行為理當大力提倡和表彰的,就是判她一天「我們都難以接受」。


歐盟使館人員被阻止在法庭外。(知情人提供)

王荔蕻被判刑九個月

王荔蕻的兒子齊健翔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昨天原定今天9月9日上午9點鐘開庭宣判,被提前到8點30分,他們家屬和律師五人到庭,法官宣讀了判決書,他媽媽王荔蕻被以「尋釁滋事」判刑9個月。

劉曉原律師表示,王荔蕻「尋釁滋事」案於9月9日上午在溫榆河法庭開庭宣判,10分鐘後宣判結束。王荔蕻否認有罪,對9個月的有期徒刑不服,她表示將無罪上訴。

維權人士朱承志表示,庭審外面大約有一二百人,艾曉明、趙常青、晃晃、王雪珍、劉沙沙等來到現場,還有很多人被控制在家或者被阻止在外面無法來到現場,今天外媒也特別多,黑壓壓一片,還有五名歐盟使館人員都被阻止在外。法庭周邊有70餘輛警車及社會車輛停靠,整個過程沒有發生衝突。


劉曉原律師和齊健翔。(知情人提供)


艾曉明在現場 (知情人提供)

王荔蕻應該無罪釋放

劉曉原認為:「從法律上來看,王荔蕻的維權抗議行為沒有構成『尋釁滋事』犯罪,應該是無罪判決的。」

齊健翔表示,他母親已被非法羈押五個多月了,她沒有罪應該無罪釋放。

「我很少公開接受媒體採訪的,今天也忍不住要說幾句,這是邪惡審判良知,作為王荔蕻的維權行為應該大力提倡的,就是判她一天我們都難以接受的。」朱承志最後對大紀元記者表示。 

維權人士高健表示,對維權界人士來說,對王荔蕻以「尋釁滋事」定罪判刑是難以接受的,維權都站在法律框架之內的,沒有違法行為。

游精佑發表聲明說:「這是場原被告顛倒的司法鬧劇,只要不終止和糾錯,任何有罪的宣判,都將是有關方面犯罪的證據;集團作惡不應當變成迴避個人責任和被清算的藉口。因為他們從遵旨迫害的行為中獲得了個體利益的回報;我們將繼續做我們該做的事情、能做的事情,以表示我們的立場,我們相信,這也應該是我們敬重的王大姐的立場。「


人權活動家王荔蕻 (知情人提供)

王荔蕻參與許多重大維權活動

據悉,2010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門前,喊口號、唱國歌、打條幅,對馬尾區人民法院的違法行徑進行批評和抗議。今年3月21日晚,王荔蕻被刑事拘留,於4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1年8月12日在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院開庭審理。

王荔蕻自2008年開始,參與了許多重大維權活動。她幫助過上海襲警案楊佳的母親、聲援過湖北省巴東縣鄧玉嬌案、關注流離失所的女律師倪玉蘭、山東盲人陳光誠,還有河南省愛滋病人田喜、北京趙連海的家人等等。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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