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湧:「剝奪剝奪者」何以可能?

【大紀元2012年12月25日訊】「天街踏盡公卿骨,府庫燒完錦繡衣。」

「窮人的慷慨是假的,富人的吝嗇是真的。」

自少年時代起,我的腦海裏就一直徘徊著這些與財富有關的詩句。我們是一個富有仇富傳統的民族,「劫富濟貧」在民眾心目中歷來是得到肯定的,《水滸》之所以成為經典不是因為張揚了宋江的招安,而恰恰是梁山好漢多有「劫富濟貧」的義舉。但窮人未必就不嚮往財富,甚至更加貪婪。看看重慶開縣井噴事件發生之後,許多人一夜之間得到數額巨大的賠償款,導致了親人反目、殘殺親人等慘劇,更不用說由此帶來的賭博盛行等現象。

我深信財富本身不是罪惡,財富是中性的,它既可以用來造福社會,也可以用來吃黃金宴、喝嬰兒湯,醉生夢死,一擲萬金,關鍵在於掌握財富的人的精神境界,對這個世界的體悟,對人生的認識。現在中國也有富人在宣導「財富與責任」了,昨天我從浙江圖書館經過,看見一條橫幅,過幾天「富布斯億萬富豪榜」的德力西集團老板胡成中要到那裏做報告,題目就是「財富與責任」。掌握財富的人意識到對社會的責任,並不是單純把自己的財富作為個人享樂、傳子傳孫的不世之財,這是財富觀的一種進步。

在西方、乃至在東方許多地方,這都是已經解決的問題,包括比爾蓋次這樣的超級富豪都沒有將巨大的遺產留給子孫的打算。富人處理自己財富時的態度誠然和性格等個人因素有關,但更重要的還是取決於社會環境,特別是制度約束、輿論氛圍等等。在經過二十五年的改革開放以後,資本家不僅摘掉「萬惡不赦」的帽子,重新取得了社會的主導權,而且幾乎已成為全社會的榜樣,各種各樣的富豪榜層出不窮,就連曾以「社會良知」著稱的《南方週末》也來湊熱鬧,加入了評選新富豪的行列。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談論財富觀就不僅是屬於富人的專利了。

近些年來不斷地在報上看到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消息,有許多感慨。三年前新華社發出一條消息:《個人所得稅主要由工薪階層繳納正常嗎?》,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2000年全國共徵收個人所得稅660億元,其中工薪階層繳納的就有283億元,占了42.86%,高居各個應稅項目之首。2001年上半年,個人所得稅共收入464億元,工薪階層所占比例依然最大。富人逃稅、漏稅,而普通工薪階層、中低收入者負擔了本來具有調節財富分配功能的個人所得稅,這在中國早已不是什麼秘密。

相隔一年以後,我又在報上看到《朱鎔基質疑富豪不繳個稅——國家將加大對富裕階層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力度》的消息。在美國《亞洲華爾街日報》評出的「中國十大富豪」中不少人還是政協委員,他讓稅務部門一調查,結果發現這些富豪統統沒有交個人所得稅。他對此大為不滿——「為什麼越富的人越不交稅呢?這是不正常的,都不交稅,國家哪裡有錢,怎麼辦事業呢?」「我看個人所得稅還是應該交,我的工資超過800元的都交了,為什麼越富的人越不交稅呢?這是不正常的。」

據統計,在2001年中國的7萬億元人民幣的存款總量中,人數不足20%的富人佔據了80%的存款比例,其所交個人所得稅卻不到總量的10%,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仍然是工薪階層。廣東省去年,全省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為84.69億元,其中來自高收入者的個稅款只占2.33%。面對這一現狀,國家計委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東琪曾直言不諱地指出,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有「劫貧幫富」的嫌疑,影響了社會安定,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他建議,實行結構性調節稅收政策,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大幅提高對高收入者的課稅率。

對此,著名學者肖雪慧女士作這樣的分析,「我國個人所得稅流失嚴重,……流失原因是對大款們的偷漏稅缺乏有效防範措施。……但在防止富者逃稅上十分軟弱無力的稅收機構在徵收中、低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上卻很有力度。如今,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非常低,到了低收入者也要繳納的地步。中、低收入者多是工薪階層,只要工資或稿費之類收入達到起徵點,所得稅就被有關部門代扣了(代扣時甚至未考慮對其供養人口的豁免)。」又是兩年過去了,情況到底好了多少呢?

個人所得稅本來是針對社會貧富不均,具有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稅負公平等特徵的良稅,自1799英國首創,200多年來在許多文明國家無不行之有效。可是為什麼到了我們這裏,在徵收工薪階層的個人所得稅時十分強有力的稅務部門,在面對富豪、大款逃稅時如此的束手無策?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富人階層作為社會的強勢階層,自然具有很強的避稅、逃稅能力,單純依靠他們自身的道德覺悟、自我約束肯定是不夠的,辦法恐怕還得在制度上想。當然,富人並不因此就能推卸自己的責任了。自古以來,富人的社會責任感缺失,驕奢淫逸、貪得無厭是導致普通民眾產生仇富心理的根本原因之一。

強化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的功能,縮小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這是專家的共識。無論是從人類發明這一稅制的初衷出發,還是從我們這個古老的泱泱大國十多年前引進這一稅制的目的來看,我們都絕對無法想像——個人所得稅實施的結果竟然是「劫貧濟富」。毋庸諱言,正如社會學家孫立平等人早已指出的那樣,在「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口號下,這個社會正面臨著深刻的兩極分化,一方面是一小部分人越來越富,掌握了大部分的財富與社會資源。一方面卻是低收入群體一天天的擴大,城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群不斷膨脹,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甚至下降,至少還有幾千萬以上的人口還在為溫飽而努力,據《人民日報》報導,去年貧困人口呈現反而上升的趨勢。

當先富起來的人們不需要為他的黑色收入、灰色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當然不是所有人如此),億萬普通的工薪階層則在工資尚未到手之前就被「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本來徵收個人所得稅用意在於調節過高的貧富差距,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結果卻正好相反——反而進一步擴大了收入差距,加劇了貧富懸殊,使窮者更窮、富者更富,工薪階層納稅辦公共事業,暴富階層反而可以輕而易舉、心安理得地逃稅、漏稅。據新華社報導,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也承認,腐敗和違法現象加劇了中國的收入分配不公。

為此專家們已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議,比如修訂稅法,提高現有八百元的起征點,同時有效杜絕一些政府部門對富人的地方保護,防止納稅人和稅務人員上下其手、偷稅逃稅;由健全金融制度入手,通過儲蓄實名制的完善遏止黑色收入、灰色收入,從而建立起良性的個人收入調控體系;加大對高收入偷稅者的法律懲罰力度,等等。早在1919年,「奧地利馬克思主義」的代表人物奧托•鮑威爾就對這些問題做過十分認真的思考,他在《到社會主義之路》一書中提出以累進財產稅、累進所得稅、高額累進遺產稅等手段「剝奪剝奪者」的設想。他說:

「國家對於以來資本和土地所獲得的不勞而獲的收入,平均徵收約三分之一的累進所得稅,使大資本家付出的稅款多於收入的三分之一,小資本家付出的稅款少於收入的三分之一。」

儘管我們與奧托•鮑威爾生活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民族,但不能一筆否定他在80多年前的思考。他是一個真誠的社會主義者,因為他不人云亦云,不唯唯諾諾,堅持獨立思考,獨立探索和平到達社會主義之路,提出一系列自己的思想、主張,而被以前蘇聯為首的共產世界定為「修正主義者」、「機會主義者」。1978年,三聯書店出版的《鮑威爾的言論》,作為「機會主義、修正主義資料選編」之一,幾年前,一個偶然的機會,這本擺在舊書攤上的「反面教材」以其睿智的思想火花吸引了我,使我有機會領略馬、恩、列、斯之外的社會主義者的探索。他的思考當然不一定都正確,對我們這個社會兩極分化嚴重、公正日益流失的時代卻不是沒有啟迪的。

在中國歷史上,「劫富濟貧」向來被看作是「替天行道」,那是因為缺乏有效的制度性措施解決社會分配不公問題。面對現在徵收個人所得稅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不由得想起了奧托•鮑威爾當年有關累進所得稅的思考。我不知道專家和國家稅務機關的負責人是否讀過奧托•鮑威爾的書,無論如何,鮑威爾——一個社會主義者的主張中包含了對文明社會良性調節、從而尋求平衡、健康發展的誠意與追求。他的思考本身對不斷調整、解決將與人類相始終的貧、富問題,人類對財富的支配、享有、繼承也只有在健康的軌道上運行才是可靠的、良性的,才有可能最終避免「天街踏盡公卿骨」之類的歷史重演。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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