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釋放因「茉莉花行動」被捕人士

抗議中共重判異見人士朱虞夫

支聯會、正委會2012年2月12日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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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4日訊】去年2月,中國網民和維權人士受北非突尼西亞「茉莉花革命」和埃及人民成功推翻獨裁政權的激勵,自發在網上呼籲發起「茉莉花行動」,或者撰文評論,卻遭中共被迫失蹤,甚至被拘捕和重判。根據人權組織資料,自去年2月至今,超過20人被刑事拘留及判刑)、數十人被抄家、近200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無數維權人士和網民被監控。

剛於上星期五(2月10日)被重判7年和剝奪政治權利3年的58歲浙江省杭州市異見人士朱虞夫,一直致力中國民主人權工作,因此長期被監控,甚至在黑獄渡日。去年3月5日上午,朱虞夫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家裏被查抄,抄走兩台電腦,隨後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31日開庭審訊,指他在網站上發表詩文支持「茉莉花革命」,延至2月10日下午宣判。朱虞夫當庭表示會上訴。我們支持朱虞夫據理力爭,希望法庭基於公民有權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裁定他上訴得直。

近期因支持「茉莉花革命」而被重判的異見人士還有前八九學運領袖陳衛(2011年12月23日被判刑9年)、貴州貴陽民運人士陳西(2011年12月26日被判刑10年)和湖北武漢維權人士李鐵(2012年1月18日被判刑10年)等,他們都是根據《憲法》第三十五條,行使所有中國公民應該享有的言論和出版權利,卻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拘捕及判刑,是公然違反《憲法》的規定。

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將於2月14日訪問美國。中共沒有在這位十八大後的新一代領導人外訪前改善人權狀況,反而不斷重判異見人士,證明中共漠視國際要求改善人權的期望,更肆無忌憚打壓異見人士,公然與人民和國際社會為敵。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1. 立即釋放朱虞夫、陳衛、陳西、李鐵、楊秋雨、魏強、丁予及其他被以言入罪的異見及維權人士。
2. 遵守《憲法》和落實國際人權公約賦予人民享有的基本權利。
3. 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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