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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創基金偏影視 龍應台:補助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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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文創基金偏重部分產業,一直為外界所詬病,立委對於國發基金投資文創基金,高達新台幣100億元,但卻把重點放在影視業,但文創工作者補助卻過少,僧多粥少的效應讓這些文創者面臨無以為繼的窘境。文建會主委龍應台回應,補助重點的概念不同,但會視情況做修整。

龍應台30日在立法院專案報告,立委陳學聖、鄭麗君等人則提醒龍應台,不要再用美麗辭藻,必須確實了解預算內容,切忌重北輕南。

鄭麗君指出,文建會1年對藝文的補助款只有新台幣20多億,不如國發基金文創基金投資管理計畫的100多億元,希望文建會可以提出更多實質的業務面;補助集中在影視界的情況,也讓不少藝文界人士批評政府機制不夠透明,有黑箱作業之嫌。

龍應台則回應,國發基金的經費屬於投資性質,本來就適用產業鏈成熟的產業;台灣影視娛樂業發展最為成熟,自然會被選為投資標的,「錦上添花」也有其必要。

過去大眾認為,應該把這100億直接補助藝文界,但她認為這是錯誤觀念。因為創投基金屬投資概念,必須顧慮到風險,補助自然以成熟產業為主,真正要想辦法的,應該是要將其他不成熟產業,透過其他方式來運用這筆基金。

她指出,假如大家把規範外的道德觀念,強加在創投機制上,結果就會失敗,但也會就國發基金文創基金進行全盤型檢討。她強調,文建會還是會把心力放在扶植微型文創產業上,協助培育人才、補助或貸款,協助打造成熟產業鏈,以適用國發基金投資條件。◇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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