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時尚趣味考:花稍內衣

潔西卡.寇爾文.任金斯 譯者:宋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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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內衣,不計款式,在世已有數百年。反之,花稍的女性內衣,暗藏在內、繁複蓬鬆的蕾絲花邊,祕而不宣的絲緞繫帶,輕鬆俏皮的蝴蝶結,可就晚到十九、二十世紀之交才大放異彩,火爆流行。維多利亞時代端莊矜持的白色長襯褲、簡單樸素的襯衣,一概讓路,供漂亮的款式橫行無阻。

一八九二年, 曾有正經嚴肅的蘇格蘭斯塔法男爵夫人(Baronese Staffa),發表高見:「擁有婦德的女子,對於過於華麗的內衣褲,理當不屑一顧。」謝天謝地,縱使男爵夫人有權譴責漂亮內衣,卻也無力擋下蕾絲荷葉邊的滔滔洪流。一待新世紀豁然開展,才一眨眼的工夫,就有潘海爾侯爵夫人(Marquise de Panhael)在《時尚》(Vogue)雜誌,向美國讀者宣告,於今再也沒有女子有辦法「展現十足的時髦風情」,卻跳過最新流行、「每一位真正優雅的女性都要穿的漂亮內衣」,不穿在身上。

當時的蕾絲花邊可是層層疊疊堆得老高:先要套上薄如蟬翼的輕軟襯衣,在肩膀處打上蝴蝶結,再下來要穿上綢緞緊身馬甲,但比十九世紀中葉的款式要寬鬆一些;穿上馬甲之後,要再套上馬甲外套(corset cover),這就是繡花薄紗、輕飄飄的小可愛型背心了。及膝的荷葉邊燈籠褲,繡花絲襪,再加兩層襯裙──較長的內層是平紋細布加英格蘭繡(broderie anglaise,馬德拉刺繡)荷葉邊,外層是絲緞或塔夫綢(taffeta),有玫瑰花結、情人結、雪紡綢縐褶作裝飾。薄紗層層復疊疊、撩人又蓬鬆,相形之下,把新娘嫁妝搬到婚禮賓客面前當場示眾的傳統,反而才像不正經。

巴黎的歌舞表演不論──巴黎的歌舞表演是可以讓你一覽無遺沒錯──女性的漂亮內衣算是私下的放縱。英國女作家瑪麗安.普理查(Marian Pritchard),也就是艾瑞克.普理查(Eric Pritchard)的夫人,在她寫的《雪紡綢崇拜》(The Cult of Chiffon,1902)書中,有此一說:「清麗、幽香的精緻內衣,和雅好藝術、詩歌」,有所關聯。

普理查描寫的嬌貴女子,行頭無不備載「層層疊疊荷葉邊」的襯裙,誘人的日本和服晨袍,半透明的晨褸。善打雪紡緞帶結。「嫵媚愛嬌的風情,全天下女子無一膽敢嗤之以鼻。」畢竟啊,普理查推想,怎麼說都不該由那些交際花、康康舞女郎,獨占所有好玩的吧?「明明同樣都是女性,何以要把日常生活裡的漂亮玩意兒、精緻的美感,全都留給階級不如我們的女子?」普理查夫人提出質問,「難道就沒人想過為什麼有那麼多夫妻琴瑟不諧?何以我們這階級的英國女子,夫婿偏偏愛找別的地方去欣賞一心渴慕的襯裙?」

露西兒(Lucile)──也就是英國著名服裝設計師,作風標新立異的杜夫‧哥登夫人(Lady Duff-Gordon,1863~1935)──也像普理查太太一樣,以封殺清教徒醜陋、嚴肅的內衣為己任。露西兒在回憶錄裡寫道:「我開始做另一種內衣了,細緻如蛛網、繽紛如繁花,招來倫敦半數的女人蜂擁爭睹,不過,一開始還沒人有勇氣花錢買下。」但會回頭,再度光顧,偷偷溜進露西兒開在梅菲爾區(Mayfair)、名聞遐邇的「玫瑰廳」(Rose Room),走時帶著不起眼的包裹,裡面塞的全是「離經叛道」的蕾絲花邊。

露西兒設計的晚禮服,廣為明星如安娜.海爾德(Anna Held,1871~1918)、莉莉.蘭特里(Lily Langtry,1852~1929)、愛琳.凱索穿著,和她設計的內衣一樣聳動。露西兒設計的服飾好以「激情奴隸」(Passion’ s Thrall)、「你愛我嗎?」(Do You Love Me?),甚至「毒花紅唇」(Red Mouth of a Venomous Flower)為名。這樣的名稱,出自露西兒寫小說的妹妹伊莉諾.葛林(Elinor Glyn,1864~1943)之手,「it girl」這樣的詞,就是由她首創、流行起來的;她以it girl來拐彎指稱性感的女子。這一對姊妺花聯手開創風情萬種、嫵媚妖豔的女性新紀元,隨目所見,盡是縱情聲色、豪華內衣。

伊莉諾有一本小說,《伊麗莎白作客記》(The Visits of Elizabeth),女主人翁思索一九○○年的新自由:「魯斯家的人跟我說,女孩子家歪在吊床上面(他們則是坐在椅子裡面),『不太好看』──要等結婚以後才可以這樣,」書中寫道,「但我覺得這是因為他們的襯裙不夠漂亮。總之,……我知道我的『蕾絲花邊』都還不錯;我就是要躺吊床,很愜意欸。」@

轉載自:《古典時尚趣味考》 野人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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