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局長之子騙1.4億 花700萬元買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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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0日訊】郭某借其父合肥蜀山區財政局長之名,虛構與擔保公司合作高額放貸,3年詐騙1.4億元巨資,最終因資金鏈斷裂,於2012年2月4日投案自首。3年間郭某花700餘萬元買房、名車、名表及珠寶等,生活極為奢侈,1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局長之子三年內騙巨資1.4億

據今晚網報導,郭某,合肥人,出生於1981年,大專文化程度,原係合肥市蜀山區五里墩街道工作人員(停薪留職)。

自2009年下半年以來,郭某在無正當職業和投資渠道的情況下,明知自己資不抵債,仍虛構與合肥金鼎擔保公司合作做企業擔保金業務,從事放貸業務為藉口,通過許諾支付高額利息騙得受害者李某、丁某等27人共計1.4億余元。

受害者中,最高的被騙取3624萬元,最少的被騙取13萬餘元。其中,千萬元以上4人、百萬元區間14人、幾十萬元區間9人。

郭某稱,其所騙得錢款全部用於個人消費、買車、購房、購買奢侈品和支付高額利息。

借父親是局長之名開公司、高利息「誘惑」放貸

郭某,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借父親是局長之名,借錢開公司,支付債務人0.04-0.11元不等的月利息為誘餌籌得資金。

據受害者李女士介紹,為了打消她的顧慮,郭某特意帶著她去各個公司轉了一圈。看到眼前的一切,李女士毫不猶豫地借給郭斌3千多萬。

受害者丁先生表示,2009年年底,郭某在向其借錢時表示,他在合肥金鼎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任職,並與該公司老總非常熟悉,他還說,目前大批中小企業融資難,缺乏資金「活血」,公司有放貸渠道,並向其許諾給予高額借款月利息,郭某還強調說,其父是某區財政局局長。兩年多時間內,郭某共向27個人借款1.4億多元,且都承諾給0.04-0.11元的高額月息回報。

肆意揮霍

從受害者手中騙得巨額資產後,郭某開始肆意揮霍,過著極為豪華奢侈的生活,所騙錢款主要用於購買房產、汽車、奢侈品和高額利息償還。曾花700萬元購買2塊百達翡麗手錶、2塊卡地亞手錶和2個藍寶石鑽戒;購買大眾帕薩特、別克旅行車、寶馬X5、奧迪Q5四輛車。

此外,郭某還以妻子的名義以300多萬元的價格在綠色港灣購買一套別墅、以岳父和岳母的名義分別購買大溪地和金色名郡兩套商品房。

郭某出手相當闊綽,一年三分之一時間住在五星酒店,兩年內,郭某的銀聯卡累計消費上千萬元,為了獲得受害的信任,郭某經常邀請他們去高級會所或旅遊。

由於郭某肆意揮霍,加上每月都要支付許諾借款的高額利息,最高峰時,一個月利息就要還800萬元,為了維持騙局,郭某不得採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法來應對,直至2012年初,郭某實在無力維持下去的情況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郭某的父親對其兒子的犯罪表示,他並不清楚兒子在做甚麼生意,只知道他平時生活檔次較高。

1月9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當日法庭並未宣判結果。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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