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個稅開徵100年 稅負越來越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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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岳編譯報導)政府支出研究機構主任、特拉華大學的經濟學教授艾布拉姆斯(Burton A. Abrams)日前撰文表示,美國國稅局開徵個人收入所得稅(the income tax)到今年整整一百年了。他用「稅率越來越高,稅負越來越重,繳稅越來越繁瑣」來形容這100年的個人收入所得稅變化。

曾經沒有個稅的年代

在100年前,美國的普通勞動者不需要繳納個人收入稅,艾布拉姆斯認為,這意味著一個現代化的社會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是可以正常運轉的,也是可以繁榮發展的。

在徵收個稅之前,聯邦政府主要倚重消費稅,特別產品比如酒精的銷售稅,和進口關稅等三個商業稅種。政府在美國內戰期間徵收過個人所得稅,但那是暫時的。

1913年的個稅稅制超簡單

1913年美國通過第16條憲法修正案,正式將個人收入稅列為永久徵稅項目。不過當時的個稅徵繳與現在相比還是有天壤之別。

簡言之,1913年的個人收入稅徵繳非常簡單。只有三頁表和一頁說明書,美國的普通勞動者都是自己填寫,填報沒有困難。

1913年的個稅稅率也是相當低的。個人或已婚夫婦,年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折合目前金額約為46萬元),繳納稅率為1%的個稅。

當時幾乎所有民眾都是以1%的比例繳稅,儘管如此,當時的稅率依然有階梯式等級劃分,最高稅率是7%,適用於年收入50萬元者(折合目前金額為1100萬元以上)。

100年後稅表增加上百倍

開徵100年之後,2013年個人收入稅徵繳已相當複雜。個稅報表有500多種,說明書有7000多頁。據國稅局估計,每年至少有上百萬納稅人委託會計師辦理納稅申報。

同時,稅負比率也是當初的數倍。2013年度最高稅率為39.6%,這還不包括為社會保障(Social Security)和政府醫療保健所徵收的州稅和聯邦工資稅。

高稅收面臨揮之不去的難題

繁雜的高稅收餵肥了聯邦政府,使其規模日益臃腫。可另一方面,繁雜的高稅收並沒有解決貧困等問題,這讓政府官員十分困擾。如今,聯邦政府的財政赤字高達數萬億元,可以確定的說,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沒有能解決國家財政問題。

即便如此,政客們仍然不願意簡化稅收和降低社會大眾的稅率,艾布拉姆斯認為,如果美國對個人稅收體制不做實質的改革,會讓接下來的100年經濟前景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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