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税开征100年 税负越来越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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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岳编译报导)政府支出研究机构主任、特拉华大学的经济学教授艾布拉姆斯(Burton A. Abrams)日前撰文表示,美国国税局开征个人收入所得税(the income tax)到今年整整一百年了。他用“税率越来越高,税负越来越重,缴税越来越繁琐”来形容这100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变化。

曾经没有个税的年代

在100年前,美国的普通劳动者不需要缴纳个人收入税,艾布拉姆斯认为,这意味着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是可以正常运转的,也是可以繁荣发展的。

在征收个税之前,联邦政府主要倚重消费税,特别产品比如酒精的销售税,和进口关税等三个商业税种。政府在美国内战期间征收过个人所得税,但那是暂时的。

1913年的个税税制超简单

1913年美国通过第16条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个人收入税列为永久征税项目。不过当时的个税征缴与现在相比还是有天壤之别。

简言之,1913年的个人收入税征缴非常简单。只有三页表和一页说明书,美国的普通劳动者都是自己填写,填报没有困难。

1913年的个税税率也是相当低的。个人或已婚夫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折合目前金额约为46万元),缴纳税率为1%的个税。

当时几乎所有民众都是以1%的比例缴税,尽管如此,当时的税率依然有阶梯式等级划分,最高税率是7%,适用于年收入50万元者(折合目前金额为1100万元以上)。

100年后税表增加上百倍

开征100年之后,2013年个人收入税征缴已相当复杂。个税报表有500多种,说明书有7000多页。据国税局估计,每年至少有上百万纳税人委托会计师办理纳税申报。

同时,税负比率也是当初的数倍。2013年度最高税率为39.6%,这还不包括为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和政府医疗保健所征收的州税和联邦工资税。

高税收面临挥之不去的难题

繁杂的高税收喂肥了联邦政府,使其规模日益臃肿。可另一方面,繁杂的高税收并没有解决贫困等问题,这让政府官员十分困扰。如今,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高达数万亿元,可以确定的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没有能解决国家财政问题。

即便如此,政客们仍然不愿意简化税收和降低社会大众的税率,艾布拉姆斯认为,如果美国对个人税收体制不做实质的改革,会让接下来的100年经济前景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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