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在即 專家:體驗型禮物長留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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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在準備聖誕禮物繁忙的時節,卑詩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鄧恩(Elizabeth Dunn)發布了一份購買行為的研究報告,發現當人們在聖誕節購買禮物時,比自己獲得禮物更加開心快樂;而共同體驗型禮物能留給人長久的記憶。
  
該報告由卑詩大學研究生維蘭斯(Ashley Whillans),在鄧恩教授的直接指導下完成。維蘭斯說:「當人們看到自己花費的錢,帶給別人快樂,會令他們感到更快樂。」
給予比接受更令人愉快
  
這個研究發現:聖誕購物期間,當人們在購買禮物時,為別人購買禮物,慷慨解囊幫助別人,比給自己購物或開銷,心中感到更高興。贈送行為能更加激勵人,讓贈送者「感情上獲得更大的滿足。」
  
鄧恩教授曾經展開過一項為期三星期的研究,維蘭斯協助此研究。維蘭斯說,她遇到了一名長者,被安排在購物贈送別人的小組,另一組是給自己購物。三個星期快結束時,這名長者說,他特別開心,因為他的花銷用來購物捐贈給了一所學校,而這所學校是以他朋友命名的,兩人曾經是越南戰爭中的戰友。而且,通過這個機會,他與朋友再續友誼,兩家密切往來,這次捐贈留給了他「多年的快樂」。

共同體驗的禮物 難忘的記憶
  
不論是購物送禮還是接受禮物,都免不了面臨一個問題,如何衡量禮物的價值,是越貴越好嗎?什麼禮物更值錢?什麼禮物更珍貴?鄧恩教授她們在研究中,沒有發現25元的禮物,比5元的禮物更令人開心,因為純粹物質型禮物欠缺互動往來。
  
而真正留下綿綿記憶、長久不忘的,恰恰不是昂貴的禮物,而是送禮方和受禮方共同享受這份禮物的經歷與時光,即物質送禮型不如經歷共享型。比如,購買一場大家都喜愛的晚會或音樂會門票,送給親朋好友,然後大家一起去觀看,一起去欣賞。
  
維蘭斯說,一台優美而富有內涵的演出,和家人一起觀賞,一起感動,一起高興,在大家的心中都留下難忘的記憶,購買這樣的晚會票,作為禮物贈送親友,是非常好的禮物。而且,也是留給未來的一份珍貴的回憶。

嘗試贈送共同體驗型禮物
  
購買禮物有多種選擇,包括物品型、共同經歷型、捐贈慈善型等。此研究報告不反對物品型禮物,而是鼓勵人們多嘗試,選擇另一種送禮方式,感受其中的快樂與帶給他人的好處。
  
報告認為,物品型禮物也能帶給彼此快樂和高興,不過,這種禮物是獨享的,容易引起攀比,比如購買了iPhone 5,往往就想著iPhone 6更好,甚至互相攀比。相比之下,共同體驗型的禮物是無法攀比的,這是一種獨特的共享經歷,可以長留心中,回味無窮。
  
正值聖誕購物時節,鄧恩教授和維蘭斯建議人們不妨嘗試一下這種共同體驗型的禮物,「給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及孩子們的完美禮物,是共同享受一場音樂會,或共同觀賞一台演出」。
  
當然,贈送這種共同體驗型的禮物,如果對方是很忙的人,還可以是邀請對方一起共享一頓晚餐,或喝杯咖啡放鬆一下。
  
對於一個單身母親忙碌地照顧孩子,如果把她從忙碌中解放出來,放假一天,幫助她照顧孩子與家庭,讓她經歷一下輕鬆的感受,她會感激不已。
  
如果給侄子購買一份電子產品禮物,可能不如送一個籃球,自己親自與侄子玩耍一通,更加令他高興快樂。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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