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決:奧巴馬的叔叔可以作美國合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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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天韻編譯道報)美國總統奧巴馬的叔叔奧尼揚戈•奧巴馬(Onyango Obama)出生在肯尼亞,在美國當了四十多年非法移民後,於本週二(3日),經美國波士頓法庭裁決,他終於可以合法留在美國。

據《捷克新聞》(NOVINKY.cz)12月4日報導,69歲的奧尼揚戈•奧巴馬(Onyango Obama)是美國總統奧巴馬已故父親的同父異母兄弟。 他於1963年來到美國留學,簽證有效期到1970年,他的簽證過期了,仍滯留美國。他曾在80年代申請永久居留,但被法院駁回,要求他離開美國,但奧尼揚戈•奧巴馬依舊沒有離開,非法滯留美國至今。 2011年夏,他涉案於馬薩諸塞州交通事故,因酒後駕車被拘捕,隨後被判處一年緩刑,案件在他支付罰金並參加一個酒駕學習班後被撤銷。

美國波士頓一家法院的法官倫納德•夏皮羅(Leonard Shapiro)週二當庭作出奧巴馬在美國居留合法化的裁決。依據的一條聯邦法律是,只要證明品行良好,1972年前抵達美國的外籍人士就獲准取得綠卡。而奧巴馬早在1963年就來到美國了,問題是他在道德上是否合格?

法官回憶說,奧尼揚戈•奧巴馬在美國已經生活了五十年。他在美國同樣納稅,現在他在社區做義工,並且是一個「好鄰居、好朋友」。 這些證明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符合聯邦移民法中的條款,因此停止針對他的驅逐出境程序,他能以合法居民身份留在美國。法官說:「在我看來,他是一位紳士,在此基礎上我同意授予他居留權。」

當法官問奧尼揚戈•奧巴馬是否在美國有親戚時,奧尼揚戈•奧巴馬說,他有一個姐姐和兩個侄女。他又說:「我還有一個侄子。」 當提問他侄子的名字時,他說:「奧巴馬。」然後他補充說:「他是美國的總統。」

夏皮羅法官在三年前對「一個姐姐和兩個侄女」已作出裁決,給予了總統的姑姑和兩個姐姐庇護權。總統的姑媽於2000年來到了美國,並申請庇護,但在2004年被法庭拒絕,之後便非法滯留於美國,直到2010年才得到了庇護。

奧尼揚戈•奧巴馬的律師表示,法庭對他的當事人的裁決很公正,奧巴馬獲得「綠卡」,並非是「總統親戚」的原因,相反,他同總統的關係可能會帶來額外的審查,反倒使案件拖延。

有媒體報導,奧尼揚戈•奧巴馬與總統的關係顯然不密切。但是,也有批評者認為,他居留權的獲得比其他申請人要容易。

(責任編輯:田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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