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法案 禁20週孕婦墮胎

人氣 18
標籤: , ,

【大紀元6月19日報導】(大紀元記者羅東平綜合報導)國聯邦眾議院當地時間18日表決通過一項反墮胎法案。禁止懷孕20週以上婦女墮胎,這是美國近10年來最嚴格的反墮胎法案之一。共和黨保守派人士認為,法案的通過影響深遠,這是他們40年來努力反墮胎行動的重大里程碑。

這項由共和黨籍議員弗朗克斯提出的「保護能感受疼痛胎兒法案」(Pain-Capable Unborn Child Protection Act)18日在眾議院以228票對196票通過,該法案禁止在懷孕20周後進行墮胎手術,縮短了目前由聯邦法律和最高法院所設立的墮胎時間。這項法案的支持者援引一項研究指出,妊娠20周的胎兒就會有疼痛的感覺。

弗朗克斯是因為費城一家私人診被發現駭人聽聞的墮胎案而提出這項法案。該診所72歲的負責人戈斯內爾(Kermit Gosnell)醫生被控為仍存活的胎兒引產,進行後期墮胎手術,並以剪刀剪斷嬰兒的脊柱以確保嬰兒死亡。戈斯內爾在墮胎手術中總共殺死超過100個嬰兒。檢察官稱戈斯內爾的診所是「恐怖之屋」,診所內環境惡劣、手術極不安全。

戈斯內爾在今年5月被以一級謀殺罪判處終生監禁。戈斯內爾也被控過失殺人罪,2009年一名41歲的維吉尼亞婦女在他診所墮胎時因為藥物過量而死亡。

眾議院議長貝納(John Boehner)盛讚法案通過是「所有生命都很珍貴」的有力宣言。不過這項法案預料不會在由民主黨掌控的參議院獲得通過;另外,白宮也已經表示將否決這項法案。白宮在一份聲明中說,40年前最高法院確認了婦女享有憲法所賦予的隱私權和選擇權。聲稱這項法案是「侵犯婦女的選擇權」。

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對「柔伊對韋德」(Roe v. Wade)案件的判決中,令墮胎合法化。但40年來,反墮胎人士和團體一直沒有停止努力,很多州都陸續出台並實施嚴格的墮胎法規,也有很多州把墮胎從奧巴馬總統的醫保方案中拿掉。

相關新聞
共和黨逐步向禁止墮胎邁進 眾院立法保護胎兒
美國法官判決禁止墮胎違憲
禁止墮胎 美國南達科達州率先通過法令
韓憲法法院:禁止墮胎的法律仍然合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