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學者舉報《環時》公開造謠 官謠轉發破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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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11日訊】中共政府出台網絡謗信息被轉發超五百次即構成誹謗罪的法律規定後,北京學者在推特上舉報官媒《環球時報》公開造謠。
  
中共最高法週一《解釋》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構成誹謗罪。該解釋並於週二開始實施。
  
據自由亞洲報導,美國西部時間9月9日清晨,舊金山灣區的許多華人都收到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夏業良從北京發來、由著名中國人權關注人士葛洵轉發的一封電郵,內容是夏業良就《環球時報》攻擊他的社論發表的聲明,聲明表示:「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筆名:單仁平)公開造謠,本人去年業已通過崗位業績考核,胡主編卻在環球時報社論中說我沒有通過,屬於惡意造謠誹謗。請胡公佈向他提供不實信息的人名與職位,否則本人保留起訴胡錫進誹謗的法律權利。」

網民們認為,《環球時報》的胡錫進明顯公器私用。夏業良在微博中公開募集律師起訴「五百」第一案。

自由亞洲在微博中查詢,單仁平的說法早已被轉發超越500次,閱讀量更是超越5000次的上限,甚至已經被轉載到數十家的各大門戶網站中。

夏業良透過友人在推特發佈消息稱,《環球時報》的主編胡錫進(署名:單仁平)公開造謠。《環時》的評論表示:「夏本應在保持本人教授職位的其他硬指標上做得儘量好些,但實際情況顯然不是這樣。夏通不過上年度的崗位考核。」
  
夏業良週二表示:首先是他(胡錫進)在社論裡說到去年教授崗位考核我沒有通過,這個本身就與事實不相符。他說(胡錫進)說「本報經過證實」,那請他說從哪個方面證實?他現在就是在造謠,因為我去年的崗位考核是通過的,如果他有證據請將證據拿出來,是甚麼樣的人甚麼樣的職務,向他提供了這樣的信息,如果不能提供他就是在造謠。這種造謠傷及到人身的名譽,又要如何打這樣的官司?假如他對當事人造成聲譽上的損害,給未來的事情帶來許多負面影響,那他是不是要做出經濟上的賠償?
    
維權律師滕彪說:這個從法律來講問題就太多了。最高法是一個審判機構,應該保持中立它沒有權力對法律進行擴大解釋甚至是立法,這違背基本的法律原則。兩高這麼積極的配合政府打擊謠言的行為,這也是很可笑的,完全喪失了法院和檢察院該堅守的最基本的底線。而中央政府打擊網絡大V,打擊謠言,實際上是打擊批評政府的言論。它用「運動」的方式動員一切力量去打擊,實際上是「運動治理」的思路。
  
許多人認為既然官方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不能只要求民眾遵守,官方媒體更是需要嚴格把關及執行。日前官媒新華社將日本申奧成功的消息誤報成伊斯坦布爾申奧成功,導致數百家媒體集體烏龍,而月前新華社又將外國色情影片的截圖當做女囚犯的生活刊登上網也引來大量的批評。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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