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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渔业会议 达作业规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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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4日电)渔业署长沙志一今天表示,台日渔业委员会议第3次会议达成作业规则协议,包括共同作业不排除对方、划定海域适应对方作业。

台日渔业委员会第3次会议傍晚结束,沙志一会后做以上表示。

沙志一说,去年签署台日渔业协议后,因为台日渔船作业方式差异大,台湾渔船多,使日方冲绳八重山船只被排除在水域外,造成冲绳渔民反弹。

他说,协议要可长可久,必须双方都能接受并获共同利益,因此今天会议达成协议,原则是共同作业不排除对方、划订海域适应对方的作业。

沙志一指出,基本上,每个海域台日的渔船都可以进去作业,中间考量双方渔船数比例及给冲绳小型渔船可以作业的机会,因此,划订部分地区要按对方的作业方式。

沙志一说,考量黑鲔鱼季,其中一个区域每年4月到7月以日方作业方式,其他时间则按台湾作业方式,另一个区域每年5月到7月也是按日方作业方式,其他时间按台湾作业方式;区域里,若日方要前往作业,必须先通报台湾的渔会,确认后才可以作业。

沙志一表示,因日方船只相隔4海里作业、南北向投绳,但台湾方面是相隔1海里作业、东西向投绳。因此,双方协商在特定水域,以日方作业为主时,台湾渔船进去要以4海里方式作业,在台湾作业水域,则以1海里作业。

他表示,双方也同意建立保险制度,若船只发生纠纷可以保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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