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胞全民健康保險情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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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8日訊】【本報訊】中華民國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6個月的國人,不論居住國內或國外,都是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對象。

健保單位為考慮長期出國者,因在國外就醫方便性不及國內,特提供長期出國6個月以上的民眾,在出國期間可選擇申請停保,但不得享有健保權益;返國後再辦理復保。如未辦理加保或停保者,日後應追溯補繳最近5年設籍期間之保險費。

2013年1月1日施行之健保法再增訂保險對象辦理復保需屆滿3個月後,始再次辦理停保;另倘最近2年內無投保紀錄者,應於設籍滿6個月才能投保,期間倘要看病,需自費就醫。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1至6月約有1.8萬旅外國人返國(包含留學生、台商、台僑及派駐海外工作者等人)辦理復保,渠等所繳交之保險費(7,500萬元)超過健保醫療給付(7,100萬元),並無過度就醫之情事。

近年來僑民落葉歸根,返國定居人數增加,惟依據健保署統計,近5年健保投保人數整體無明顯成長,2010年-2012年投保人數成長率在0.5%以下,變動不大,顯示許多僑民即使之前長住國外,仍持續按月繳交健保費。
邇來部分國內媒體以少數使用健保偏頗之個案資料,推論至全體僑胞之作為,造成國內民眾對僑胞產生誤解。事實上多數海外僑胞愛國熱忱不落人後,以98年莫拉克風災為例,全球僑胞自動捐獻之款項近新台幣7億2千萬元,每年10月,很多僑胞均自動自發返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共同為慶祝國家生日、促進台灣觀光盡心盡力。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將持續協助衛生福利部宣導並呼籲僑胞珍惜呵護健保資源,並建議經常往來海內外之僑民,不需頻繁地辦理停復保,宜持續繳交健保費支持健保財政,共享國內醫療資源,以共同致力促使我國健保制度得以永續維持。

(責任編輯﹕ 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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