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夫婦因兒子骨灰的保管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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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雲天傑克遜維爾翻譯報導)在一件離奇曲折的法律訴訟案中,佛羅里達州的法官裁定,骨灰不是財產不能分割。

該法律訴訟案涉及到車禍後逃跑的馬球俱樂部的億萬富翁,車禍受害人的骨灰,受害人離異的父母以及違規的陪審團成員。

一切源於2010年2月12日的一起車禍,John Goodman,佛羅里達州棕櫚灘惠靈頓(Wellington, Florida)國際馬球俱樂部的創辦人,酒後駕車創停車標牌,將23歲 Scott Patrick Wilson 駕駛的車撞入運河中,然後步行回家並等了一個小時後才打911,而 Wilson 則被淹死。2012年5月 Goodman 被判處16年徒刑。

Scott Wilson 的父母在其死於非命前3年就已經離異,兒子離世的悲傷使二人為一切爭吵,從棒球卡到 Scott 的骨灰。這一法律訴訟案的焦點就是Scott Wilson 的骨灰的所屬。

Scott Wilson 母親希望他的骨灰留在西棕櫚灘,而他的父親希望他的骨灰葬於在喬治亞州藍嶺(Blue Ridge, Georgia)的一個家族墓地中。威爾遜的父親請求法院宣告骨灰屬於財產,可以分裝​​兩個容器,父母各一半骨灰,但他的前妻出於宗教原因反對分骨灰。

在決定是否可以將骨灰以財產考慮時,法院參考了歷史上有關遺體的案例,最終佛州上訴法庭上週裁決,骨灰不可視作為財產或資產,不能被瓜分。

該案的一切禍源製造者 Goodman,兩年前與 Scott Wilson 的父母在民事訴訟案上和解,賠償4600萬。目前卻並未服刑而是在家等待新的審判,原因是一名陪審團成員出書自白,引發 Goodman 的律師上訴要求從新審理。Goodman 的二審暫定為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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