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不得強迫家庭護理工付工會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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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許多華人來美後選擇從事家庭護理工作。該工作無需培訓和學歷,但往往要求從業人員必須繳納工會會費。6月30日(星期一),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以5比4作出裁決,不能強迫私人家庭護理工(personal home-care employees)繳納工會會費,但是高院未將此裁決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公務員。

高院在裁決書中說:家庭護理工,其中有些是在家裏看護自己的殘疾子女,有憲法賦予的權利可不支持工會。

反工會律師的一大勝利

這一裁決是對代表原告(幾位反對交工會會費的母親)的「國家工作權基金會」(National Right to Work Foundation)的一大勝利;對「服務業僱員國際工會」(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縮寫SEIU)和伊利諾伊州州長帕特‧奎恩(Pat Quinn)的一次失敗。

華人看護:工會會費自動扣除 別無選擇

找工作難,在加州很多華人從事看護工作,因該職位不要求任何培訓和學歷。

在洛杉磯蒙特利公園市(Monterey Park)做家庭護理工的田軍說,他們的顧主通常為享受SSI(非公民社安生活補助金)的低收入耆老,工資由政府承擔,整個行業都和工會捆綁在一起:「我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你不參加都不行。工會跟政府有協議,我們的工資是由政府發支票,每月自動扣35塊錢會費。所以你只要做這個工作(就得交工會會費),我們沒有選擇。」

田軍說:他和太太都是做家庭護理工的,做了十多年,工資很低,加上要繳納工會會費、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七扣八扣,每小時淨收入不到10塊錢。

前伊利諾伊腐敗州長的可疑交易

從2003年開始,伊利諾伊州官員同意將家庭護理工看作是「公務員」,因為他們看護的是有殘疾的成年人,工資由政府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支付。這一決定掃除了SEIU將他們加入工會的障礙。而當時做出這一決定的州長是羅德‧布拉戈耶維奇(Rod Blagojevich),他後來因腐敗被捕並於2009年被彈劾,由帕特‧奎恩繼任,同時繼承了這一訴訟。

反對工會的律師們稱這一決定是布拉戈耶維奇與工會之間的「可疑交易」。

工會說,他們為伊利諾伊州約2萬家庭護理工爭取到更高的薪水和福利。但是反工會律師起訴了州政府,理由是私人護理並非真正的公務員,因此不應該被強迫繳納工會會費。

大法官:工會強征會費有悖憲法第一修正案

然而高院的裁決到此為止,並未將其擴大到所有公務員都有權不繳納工會會費。那將推翻高院1977年做出的一項支持工會強征會費的裁決。

法律上講,公務員不能被要求加入工會並繳納全部會費。這些會費通常用於遊說議員和其他政治開銷。然而1977年,最高法院裁決支持「公平分配」(fair share)會費,即所有員工都必須支付小金額費用資助工會做集體討價還價。

但是近年來,保守派大法官對這一做法是否有悖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公民言論自由提出質疑。

最高法院大法官小森繆.a.阿利托(Samuel A. Alito Jr.)代表自己和其他4位最保守的法官在伊利諾伊案(Harris vs. Quinn)裁決書上寫到:「如果我們接受伊利諾伊州的論證,我們將前所未有地違反一項基本原則,即除非在極少情況下,這個國家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被強迫資助他或她不想支持的第三方。」

裁決點到為止 未推翻強制性會費

在伊利諾伊案件中,「國家工作權基金會」敦促高院法官們,要麼限制誰必須支持工會,要麼將工會的強制性收費整個推翻。後者將對傾向民主黨的州(包括加州在內)產生重大影響。這些被稱為「藍色州」的州集中在美國東北部、靠北邊的中西部和西海岸。大部分傾向於共和的「紅色州」則集中在南部和中西部的大平原。這些「紅色州」有「工作權利」法,允許員工選擇不加入工會。

阿利托法官在裁決書中多次質疑了1977年高院允許向非工會公務員強征會費的做法,稱其是建立在「有問題的基礎」上的裁決。但是他並未推翻這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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