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穎:廳長報警3分鐘來6輛警車為何引來板磚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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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15日訊】昨日,在各大新聞網的排行榜上,一條標題為「公安廳長打110稱暴徒砍人,3分鐘6輛警車趕到」的新聞受到熱烈關注。新聞講述的是在8月8日一次嚴打嚴防暴恐活動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工作檢查中,安徽省省長助理、公安廳廳長李建中等領導在不打招呼,暗訪測試合肥警方反恐防暴預案落實情況的過程中,拔打110報警,3分鐘不到,有6輛警車和警察趕到。(據新華網)

這是一條常規的工作檢查新聞,按照常理本不會引起太大的關注和爭議。但卻意外地受到強烈關注,並在網易收穫到十萬條的跟評,而且,從評論的方向來看,很多人對這條新聞持質疑和批評的態度。照說在反恐檢查中一線警察們給出漂亮的答卷,公眾的安全係數提高,本是件值得高興的事情,為甚麼還會惹來質疑甚至批評的聲音呢?其答案就在新聞標題的兩個關鍵詞上——「廳長報警」和「3分鐘來6輛警車」。這兩者放在一起,可以拼接出多重的解讀意義。既可以解釋為準備工作做得紮實措施得力,經得起考驗;也可解讀出領導的私訪檢查可能因走漏消息而受到下屬熱情過度的應付;還有一種解讀,則被認為也是這是一種做得有點過份的「秀」。十萬條評論中,有很大一部份,是支持後兩種觀點的。

並不是人們心理陰暗,要將一條正面新聞往「壞」處去解讀。許多人,其實是在依據自己的生活常識在看待這個問題。一些網友提出,如果不是廳長而是普通市民,如果110在最短的時間裏來恰到好處的一輛,而非高效得離譜的6輛,大家看待這條新聞的心情,都會更平和些。而恰好是太過於超出常態的結果,讓公眾感覺超出常規太多,而產生疑惑感。這就如同某地在偷盜自行車案基本無法破獲的情況下,居然神奇地在數小時之內為外國遊客找回自行車一樣,讓大家在常態的生活中,看到完全陌生的非常態,並產生強烈的質疑和不平感——難道報警的效果,一定要與報警者的身份掛勾?身份不一樣,所得到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這恰是犯了大忌。人們會由此聯想起此前很多關於為應付檢查而做準備工作的傳聞,並聯想起某些機構和人將應急能力狹隘地理解成「應付檢查的能力」之類的事情。很多地方,一出了某類危機事件,就頭痛醫頭地出台各種措施,而且檢查起來也成績斐然,但這並不妨礙在不久的將來,危機和悲劇以相同的方式在不遠的地方梅開二度。這樣案例,不可謂不多。

人們對此事的批評,針對的決不僅僅是合肥一地的一事。而是針對一種浮皮表面的工作作風與態度——真正紮實的工作,不是檢查時漂亮的超常表現,而是常態下的正常發揮。一個普通市民打完報警電話,能有警察在他需要保護的時間內出現,比甚麼樣的工作檢查成績都管用。而那些寫宣傳新聞的記者們,也應適時改改文風了,在寫稿前至少要瞭解一下民眾的真實看法和感受,不要為了文宣效果,而不顧讀者也是有智慧的這一基本事實,去任意將事件的正面效果,發揮到看起來都不真實的高度。那樣的效果,跟為了讓領導更高大更全活,而PS新聞照一樣,只能起好心辦蠢事。3分鐘來6輛警車,就是這樣一種文字PS!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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