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務說明解惑 臺灣役男法規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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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艾爾蒙地市報導)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龔中誠23日抵洛,視導領事業務,於洛僑中心為僑民說明有關「中華民國護照」、「文件驗證及簽證」、「役男換發護照」、「返臺申請再出境」等相關領務法規。隨團的護照組視察王裕宏、簽證組組長周中興、文件驗證組科長張正育及洛杉磯經文處移民秘書洪聖竣等人分別說明並回答僑民提問。

  龔中誠一行預定前往四個城市提醒僑民了解領務法規及政府的一些便民措施和服務,不要忽略自己的權益。洛杉磯是參訪的第一站。

  臺灣目前對役男有新法規,對19歲屆齡役男之規定已經廢除。因此,19歲以後只要有國外大學、研究所的學校申請許可證,即可出國,且首次不需驗證。但已在外國,就學期間回臺,仍需在學證明;役男回臺期限為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可延3個月。

留美臺籍男生何時除役?

  參加活動的郭姓臺僑,在查詢了許多臺僑關心的役男規定後表示,他17歲來美,完成大學、研究所醫學博士後,就想何時可以回臺灣。但是,網上有關役男除役年齡並未說得清楚,因此到現場確定何時是役男退伍時間。他認為,現場解答清楚,能感覺臺灣有關單位對小留學生兵役問題的關心及很大善意。他得知,滿37歲那年的1月1號才是役男退伍的年紀,才可以回臺。

  另外,在美就學期間幾乎每年都回臺回臺探親一次的他表示,留學役男還是可以「安全」回臺的,但要確實了解法規,在計劃回臺那一年先上官網,或到洛橙僑文教中心詢問清楚可停留臺灣時間。

無戶籍臺裔申請護照辦法

  近年來海外僑胞一再建議政府放寬入國許可,以方便返國短期停留,從事觀光、探親及商務等活動。中華民國內政部修正案「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6條,已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與護照效期相同「臨人字號」入國許可之規定。日後只要持「臨人字號」入國許可,可在效期內多次返國,無需逐次申辦入國許可。每次停留期間為3個月,得延期1次併計以6個月為限。

  官員同時說明國人申請晶片護照、臺美雙方免簽90天護照的應用、使用緊急救助的要點。並鼓勵僑民儘快更換晶片護照,通關方便又可防偽造。

  龔中誠提醒,臺灣鼓勵青年「打工度假」,但一定不要貪圖短利鋌而走險,因販賣毒品而葬送大好前程。另外,有的僑民濫用緊急救助電話,如在餐廳感到受歧視或服務不周,亦使用該號碼給駐外單位打電話,這樣會延誤真正需要者。

旅美大陸人士訪臺有道

  有僑民提出在美大陸人士嚮往臺灣。洪聖竣說明,無論是有美國綠卡的大陸公民,或沒有綠卡、持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者,均可依所擁有的條件,作觀光、商務訪問、學術交流、專業訪問等簽證申請。◇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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