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馬仔 湖北前副省長郭有明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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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周永康的馬仔、湖北前副省長郭有明被判有期徒刑15年。郭有明靠周永康運作上位,其不僅貪腐嚴重,更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據報導,其在法庭最後陳述中「認罪悔罪」。

湖北前副省長郭有明被判15年

2015年12月9日上午,河南南陽市中級法院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郭有明有期徒刑15年。此前,公訴機關指控郭有明共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380餘萬元。

2013年11月,郭有明落馬。

郭有明1956年出生。落馬時擔任湖北省副省長僅一年4個月,曾長期在湖北省水利系統任職,此後任三峽水庫所在地——宜昌市市長、市委書記。

湖北當地紀律監察部門一知情者透露,郭有明被查與其在宜昌工作期間的關係較大,與宜昌三峽全通塗鍍板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三峽全通)有直接關聯。

三峽全通項目曾是郭有明在宜昌擔任領導期間的最大「政績工程」,三峽全通總投資額達200億元,是宜昌最大招商項目;該公司也是湖北省第二大民企。但大陸記者調查發現,郭有明與「全通停產悲劇」有直接關係。
  
郭有明被調查后,有民眾微博爆料稱,郭有明不僅貪污近14億,還包養情婦多名,包括主持人、大學生等各行業美女,因寵幸不均遭情婦舉報。

之後,郭有明被立案偵查、「開除黨籍」。通報稱,郭有明「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道德敗壞」。

2015年6月30日,湖北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在河南南陽市中級法院審理。郭有明被控受賄超兩千萬元人民幣。當日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南陽檢方認為,郭有明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南陽市中院官方微博稱,郭有明在最後陳述中「認罪悔罪」。

周永康保郭有明當副省長

據此前海外媒體報導,郭有明能當上湖北省副省長與周永康幕後運作有關。郭有明亦涉周永康家族特大貪腐案,是周永康家族斂財幫凶之一。

2012年4月23日,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到三峽全通時,陪同的有周永康在政法系統的心腹——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周本順、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湖北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吳永文;時任宜昌市委書記郭有明也在陪同行列。

消息人士透露說,三峽全通僅是郭有明被帶走調查的其中一個原因。同時被帶走的還包括三峽全通的老闆梁士臣。而梁士臣的三峽全通是周永康家族的「錢袋子」之一。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郭有明任宜昌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宜昌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過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騷擾恐嚇、抄家、經濟勒索,在洗腦班被強制洗腦等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宜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七人,被酷刑致傷、致殘、致瘋三人,被強行投入精神病院四人。因事實真相被掩蓋,這些迫害數據僅是冰山一角。

郭有明在2004年2月21日中共宜昌市第三屆人大會上曾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公開叫囂迫害法輪功。

據《宜昌日報》2004年2月24日報導,周永康2月17日至18日行至宜昌,18日下午,周又至宜昌市西陵公安分局雲集派出所。那段時間內,宜昌地區瘋狂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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