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章廣東監獄中與警爭執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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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0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在廣東省韶關監獄服刑的中國著名異議人士王炳章,當局一直不准他與律師會面。代理律師劉正清多次提示申請會見被拒絕。他星期五告訴本台,他從王炳章的姐姐 處得知,王的女兒去年八月探父時,得知父親與監獄一位幹警發生爭執,他就此要求調查。而王炳章及家屬已向廣東省高院及中國最高法院遞交申訴狀。此外,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的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退偵期週六屆滿。他的岳父母家,本週四遭到一名男子登門打砸。

12年前被深圳市中級法院以「從事間諜和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無期徒刑的著名異議人士王炳章,一年前被從北江監獄轉到韶關監獄羈押。王炳章申訴案的代理律師劉正清星期五告訴本台,王炳章的女兒去年夏天曾去探監,並給她的父親留下一萬元零用錢:「他的一個女兒去見過他,好像是在八、九月份,他的女兒給他一萬元錢。這是他家屬告訴 我的。因為他海外的親戚都見不到人,就這個女兒她自己去的。他(王炳章)的家屬告訴我,他的女兒告訴他,我申請幾次都不准。王炳章聽了很生氣」。

劉正清說,去年,王炳章在監獄與一位幹警發生爭執,他向監獄方提出要求追究:「一個幹警與王炳章發生摩擦,王炳章要求上級處理」。

記者:王炳章要求處理?

回答:要求處理幹警,現在那個領導說會妥善處理。後來就不知道了。因為他的家屬也沒有再見。

66 歲的王炳章是中國早期異議人士,是中國政府八十年代首批公費留美學生,1982年創辦海外民運刊物《中國之春》。一年後創建海外第一個民運組織「中國民主團結聯盟」,擔任第一、二屆主席。1989年,他參與創建中國自由民主黨。2002年6月,王炳章在中國和越南的邊境附近被捕。第二年被深圳市中級法院以 「為台灣從事間諜活動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而台灣國安局於2013年12月12日就此作出正式響應,稱國安局並沒有收編王炳章和彭明從事諜報活動。

劉正清說,王炳章及家人都已將申訴狀郵寄廣東省高院和最高法院:「他的姐姐寫了一個申訴狀,寄到廣東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王炳章也提申訴」。

記者:甚麼時候寄的?

回答:大概(2014年)八、九月份。

劉正清因代理王炳章的申訴案,曾受到廣州司法局有關要吊銷他律師執業證的警告,甚至被司法局律管處以「涉嫌違反規定,私自接受委託」為名調查,並要求他放棄此案。

同時也代理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煽動顛覆案的劉正青律師披露,其當事人退偵期至本週六(1月31日)屆滿,他將前往檢察院查詢是否變更措施。

他說:「唐荊陵 (退偵)1月31日到期了。我要問他們2月份,案件有沒有到檢察院,我要過去看一下,案件退回補充偵察最長時間是一個月」。

唐荊陵的岳父母本週四在家鄉武漢遭到一名男子登門打砸及威脅。他的妻子汪艷芳週五對記者說:「1月28日早上八點鐘,我家裏的父母親被人威脅,說我父親到他那裏,要我父親承認去了他那裏,他又說自己遺失東西,找藉口,他就拿了一根棍子,打了我父親兩下。來人看到我地上有把斧頭,就拿起來就劈我們家門。進到屋裡後,又把家裏的東西打砸。我父母親都很害怕」。

維權人士唐荊陵、袁新亭及王清營三人因致力於「公民不合作運動」及宣傳公民社會,去年5月16日被國保從家中帶走,後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數個月後又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羈押至今。

原標題:王炳章獄中與警爭執促追究 唐荊陵退偵期滿岳父被毆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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