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閣:從17次世界冠軍救人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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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09日訊】2013年,俄羅斯冬奧會舉辦前的奧運火炬接力傳遞中,到第六位前世界冠軍沙瓦爾甚•弗拉基米羅維奇手中時,火炬熄滅。當時有媒體記者幽默的說,奧運聖火「拜倒」在這位冠軍的救人勇氣中。因此,歷史的舊聞被重新翻出。

沙瓦爾甚•弗拉基米羅維奇是前蘇聯時期亞美尼亞蹼泳運動員,也是11次世界記錄的保持者。在他23年的游泳生涯中,曾經17次榮獲世界冠軍、13次歐洲冠軍。而比他的運動佳績更為傳奇的就是他救人的故事。

1976年9月16日,沙瓦爾甚和他的弟弟卡莫沿著埃裡溫湖進行慢跑訓練。當時,一輛載有90多人的無軌電車失控翻到了湖裡,並迅速沉到10米深的水底。受到突發事故撞擊的大多數乘客在水下失去了意識,湖岸上的很多人認為沒有人能夠生還。沙瓦爾甚見狀,立刻跳進了湖裡,踢碎了車窗玻璃,開始往外救人。在44分鐘裡,他從湖裡拉上來30多個人,其中有20人獲救得以生還。

由於湖水重度污染,水下能見度幾乎為零,甚麼也看不見,一次他拉了半天才發現拉的是一把椅子。多年以後,那把椅子的噩夢依然反覆出現,他也遺憾的說:”本來還可以多救出一個人來的”。但當時他的全身扎滿了碎玻璃,被車窗的玻璃劃的遍體鱗傷。在他下水30次以後,便失去了意識,昏倒在河邊,感染了重度肺炎,也因污染的湖水,他感染了敗血症,昏迷了45天。

對於這段救人的義舉,當時的媒體沒有報導一句話。因為前蘇聯時期對媒體管控的嚴格,災難和悲劇的報導受到管制:「我們的國家不可能發生任何災難和悲劇?」;「在埃裡溫哪有甚麼事故?」;「當地政府做出如下姿態,好像是他們組織下水救人的!」儘管如此,身體遭受重創的一年以後,沙瓦爾甚在400米項目中創造了3分6.2秒游泳的世界記錄。

事件過去6年後,直到1982年,有個名叫謝爾蓋-勒斯科夫的記者獲得許可,在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接觸到該事件所有的相關資料。當記者問到:「(政府)對該事件的沉默,您是否感到不公?」沙瓦爾甚說:「沒有,主要是我做了。」,「這個事被掩蓋了6年,沒有人獎勵我,沒有人為我提供特權,也沒有報導。我僅僅知道一點,能救人,我就會好過一些!」當眾人得知事件的真相後,向當時的《文學報》發了近20萬封感謝信,以「救人英雄」稱讚這位冠軍。沙瓦爾甚說:「我不認為我是個英雄。我只是做了一個人應該做的事。」

這使人想起另一起下水救人的報導。2003年11月17日,加拿大法輪功學員陳儒慶因「捨己救人」受到「優秀公民」嘉獎,成為魁北克歷史上第一位獲得這種榮譽的華裔公民。陳儒慶將他的英雄行為歸功於法輪大法的教導。2002年3月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的沃旦(VERDUN )區,一位來自廣西的移民陳儒慶陪同朋友修車時,聽到有小孩喊「有個女孩掉進河裡了!」陳儒慶連衣服都來不及脫,立刻從冰上爬了過去,把小女孩從冰窟窿裡救了出來,小女孩也被迅速送往醫院。之後,全身濕透的陳儒慶便回家了。沃旦區警察分局經過多方打聽才找到了他。

當記者問冰天雪地裡為何要下河救人時,陳儒慶說,看到小女孩在冰窟窿裡掙扎,當時甚麼也沒有想。因為他是法輪大法修煉者,看到人都快要死了,還不去救她,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修煉人。

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比人命更加寶貴的了。所以古時人們常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也因為「人命關天」的緣故,所以自古以來,東西方都認為殺人是最大的惡行。無論是前世界冠軍救人的例子,還是大法弟子救人的事跡,都能帶給人們美好的啟迪:救人不需要任何條件,因為救人就是他善良的本能。

責任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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