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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新术 法院“支付命令”沦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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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晴玳台湾高雄报导)近年来,诈骗手法翻新,“支付命令”竟沦为歹徒行骗新工具!在高雄仁武经营土鸡城的朱先生,4年前收到法院核发的“支付命令”,要求偿还吴姓、庄姓 2男30万元。朱以为诈骗花招不予理会,没想到数个月后,法院竟强制查封其店面,并强逼“还债”19余万,面对突发变故,朱先生只盼诉诸法律能争取公道。

朱先生与吴、庄2人素不相识,对其动机、行径毫无所悉,经向法院声请阅卷,才知道吴、庄两人各自持5张由“朱”具名签发的本票,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但事实上,他从未开过这10张本票。朱气愤之余,到刑事警察局请求鉴定,确认本票上的签名及指印刀不是他本人,朱于是向2男提出伪造文书告诉。

朱先生本以为可以撤销债务,没想到高雄地院仍拒绝撤销支付命令,理由是朱尚未找到伪造本票的元凶,依法不得声请再审;而吴、庄2人虽持有假本票,也因查无伪造实证,而获不起诉处分。朱无计可施,只能看着土鸡城被法拍,他说,自己呕到心脏病发作,在加护病房昏迷15天,差点死掉。

朱先生(中)表示,遭受诈骗风暴,他呕到心脏病发作,动过重大手术,还在加护病房昏迷15天,幸好捡回一命。(李晴玳/大纪元)

律师刘哲宏指出,研究朱案后,发现歹徒只须透过重利集团取得空白本票等债权证明,再利用不法管道收集个资,即可随机声请寄发支付命令,只要对方未在20天内声明异议,便可取得合法债权,此手法令人防不胜防。2010年到2014年间,吴等在全国各地法院声请已逾100件,高雄地院占80件,核准率约八成。

朱先生14日上午在民间司改会多位律师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陈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长施柏宏接下陈情书表示,未来针对类似案例,会建议司法院尽速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司法事务官加强审核支付命令核发流程。

司改会并提出呼吁,盼高雄地检署重启朱案侦查,找出伪造本票的犯罪者;寻求合法有效的诉讼途径,协助朱撤销不当的支付命令,免其财产再遭执行;同时并要求尽速修法,改善法制结构的缺失。◇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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