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庭首例狗糾紛案 墨市狗死刑被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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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墨爾本一名女子不服當局對她的狗實行安樂死的決定,向澳洲高等法庭提出上訴。法庭10日(週三)做出了阻止對其實施安樂死的裁決。這是該法庭首次審理的犬類刑罰糾紛案。

據澳洲民族台報導,高等法庭10日判決墨爾本諾克斯市(Knox City)政府專門裁決小組對這條名叫伊奇(Izzy)的斯塔福德郡梗犬 (Staffordshire terrier)實行安樂死的決定無效。

墨爾本女子伊斯貝斯特(Tania Isbester)住在墨爾本以東的貝森(The Basin)區。她養了三條斯塔福德郡梗犬,伊奇是其中一條。有一次,伊奇在從主人的後院逃出後,捲入了一場「狗戰鬥」,它被「指控」襲擊了一名女子,造成她的中指1.5厘米的割傷,當時這名女子試圖將伊奇從她的女兒們身邊趕跑。

2013年,伊斯貝斯特承認了對她的指控。她被判12個月的社區勞動,伊奇也一直被關在防止虐待動物委員會(RSPCA)的一個籠子裡「等死」。

為免愛犬被處死,伊斯貝斯特向專門裁決小組2013年的決定發起法律挑戰。她找了一個強大的律師團隊,將此案一路上訴到澳洲最高的法律機構——高等法庭。

代表伊斯貝斯特的御用大律師(QC)肯德爾(Richard Kendall)認為,當時決定伊奇命運的專門裁決小組成員休斯(Kirsten Hughes)在向一個地方法庭聽證會提出證據時,存在著一個利益衝突:因為休斯是諾克斯市政府成員,她在這一具有獨立性質的專門裁決小組發揮作用,這有失公允。

之後,在專門裁決小組的一個聽證會上,伊奇被判「死刑」。

諾克斯市政府的律師們在4月份的一個聽證會上承認該市政府成員休斯在專門裁決小組內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稱對伊奇的最終決定是由另一個成員做出的。

10日,高等法庭一致支持伊斯貝斯特,認為休斯可能沒有本著一個公正的心態來決定此事。高等法庭說:「本庭認為,按照自然公正的原則,休斯不應參與對此事的決定,因此這一決定必須被撤銷。」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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