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房產中介被曝提供虛假信息騙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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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報導)大陸媒體近日報導,鄭州房屋中介常常提供虛假信息促成房屋交易後獲取佣金。其原因是中介為了利益不惜違法操作,同時中介市場法律缺失、監管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

大陸媒體12月4日報導,河南鄭州王女士11月15日,在房管局為新買的房屋過戶時發現稅費清單高達33萬元,其中個人所得稅18.8萬元,而不是中介所說的1.9萬元。由於費用與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差別過大,最後與所訂房屋失之交臂。王女士稱,簽訂合同前,中介未告知買方個稅徵收的真實情況,造成買賣不成。

另外,趙先生於7月23日通過中介選中了鄭州一處房產。當時中介說,要先交全額中介費,不交就不給簽合同,趙先生只好交了1.6萬元中介費,並與房主、中介簽訂了三方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簽了十多天後,趙先生才得知該房被抵押,還有30多萬的銀行欠款尚未還清。由於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房東退還了買方支付的訂金,中介卻不願退還佣金,承諾幫趙先生再找房源,中介費直接轉接過去。但中介再找的房子不是價格過高且臨時漲價,就是半路被別人截走簽約了。

另據報導,中介機構掛牌的房源往往真假難辨。儘管多家中介機構都宣布掛牌房源為「100%真房源」,但調查發現,被經紀人現場「帶看」過程中,往往網上掛牌房源並不存在。同時,由於同一片區域內各家大小中介機構彼此在搶客源、搶房源,增加了房市混亂。例如,同一套待出售的房源往往被不同中介機構進行各種掛牌,甚至同一機構不同門店也有這樣的現象,房源的掛牌價格、交易佣金也是每家各有一本帳。

據業內資深人士透露,房屋中介行業目前都要求買房人在簽訂三方購房合同前,一次性付清中介佣金,但一旦買房人這樣做了,不管買賣成不成,日後就只有被中介牽著鼻子走了。買房人若想再要回佣金,幾乎是不可能的。想維權,買房人也難拿出有力的證據,因為簽訂的三方合同里全是對買賣雙方的要求,並沒有約定中介應盡的義務和所應負的違約責任。

這位業內人士表示,中介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常常誤導購房者。比如同一套房產,在你看中的同時另有其他買房人同時中意,若他人出價比你高或中介佣金給的高,中介很可能會要你主動打消購買意願。

另有調查證實樓市中介亂象叢生。如上海消費者對房產中介行業「滿意」的只占11%,「不滿意」的占52%,消費者遇到問題的比例高達84.8%,其中包括遭遇電話騷擾、中介虛標房價、中介不讓交易雙方見面、隱瞞房產真實信息、額外收取不合理費用、惡意鎖定委託房源等。

上海市董敏華律師認為,房屋中介市場亂象的背後隱藏著多種原因。一方面是利益驅動,一些房屋中介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尋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違法操作。另一方面,中介市場法律缺失、監管不到位,並缺乏誠信管理機制。

河南閆斌律師提醒購房者,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前,應充分了解房屋的詳細信息及國家有關稅費政策,必要時可到房屋登記及稅務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諮詢。#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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