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翻版 新疆周遠案終獲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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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8日訊】與聶樹斌案有著多處雷同之處的新疆周遠案,在事主十多年的持續申訴之下最終得以再審。12月7日,周遠的母親李碧珍終於拿到了新疆最高法院的再審決定書。十九年前,周遠以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被新疆伊犁法院判處死緩。十幾年來,周遠不斷喊冤,母親堅持上訴,如今終於看到了希望。

官員一句話 周遠速速被抓

據財新網報導,12月7日,在新疆高級法院,李碧珍拿到了最高法院的再審決定書。決定書以原審判決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為由,指令新疆高院對周遠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一案進行再審。

事件起因於上世紀90年代。當年,新疆伊寧市不斷發生歹徒夜潛民宅或女生宿舍侵害和威脅女性的惡性事件,多達幾十起,案件一直未能破獲,當地人心惶惶。

據當時的《伊犁日報》報導,伊犁州地委、伊寧市委官員對此批示,要求從速偵破,從重懲處犯罪分子。

1997年5月16日凌晨,伊寧市第三中學女生宿舍又發生一起類似案件。次日,27歲的伊寧青年周遠從家中被當地警方帶走。

證據漏洞百出 周遠屈打成招

報導說,在伊寧市公安局刑警隊的一間半地下室裡,周遠度過了改變一生的4天4夜。周遠稱,警察對他實施了嚴酷的刑訊逼供,5月19日晚間,他被迫承認5月16日傷害女生的事是其所為。至21日,周遠承認作案38起。

儘管周遠認罪,伊寧警方始終沒能找到一件作案工具,整個案件沒有受害人的指認,沒有目擊證人,沒有指紋、腳印。能夠證明周遠有罪的只有他在警方的口供和兩段作案現場的指認錄像。

隨後,案件移交伊寧檢方,周遠開始喊冤。更令人訝異的是,周遠被抓後,類似案件依舊發生。

1998年,在周遠案一審期間,一個名叫霍勇的疑犯被抓獲。霍勇供認的作案手段、作案對象與周遠案極其相似。次年,霍勇被判處死刑,後被執行槍決。

霍勇落網後,類似凶案再未發生,籠罩在當地的恐懼陰影終於消失。然而,周遠的命運卻依然未能改變。

母親十九年申訴 案件終現轉機

從1998年8月至2000年11月,周遠被伊犁中級法院三次以犯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課以重刑,兩次死緩,一次無期。即便新疆高院和伊犁州分院曾經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也沒能改變周遠的命運。最終,新疆高院終審判處周遠無期徒刑。

2010年3月,一直奔波不息的母親李碧珍經律師幫助,終於為他贏得了一次寶貴的再審,早已認命的周遠心生一絲希望。

但2011年12月,新疆高院將原審判決認定的周遠所犯的五起犯罪事實改為兩起,再次認定周遠犯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新疆高院的再審判決書終於承認,偵查機關「沒有收集到指紋、腳印、毛髮、作案工具等直接證據」,沒有受害人和證人的指認;但又辯稱通過報案記錄、現場勘查筆錄和周遠的供述等足以認定兩起犯罪事實系周遠所為。

而此時,周遠因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已減至十五年四個月。判決結果距離刑滿釋放只有半年。

2012年5月21日,周遠刑滿出獄。幾年來,他四處打短工度日。年逾古稀的母親,繼續著十餘年來的申訴。

2016年11月18日,當李碧珍在電話中得知案件將再次重審的消息時放聲大哭:「快二十年了,法官換了一茬又一茬,而我的生命是有限的。我的娃以後怎麼辦啊?」

中共司法黑幕重重 冤案錯案遍地

周遠案可謂是聶樹斌案驚人的翻版,具有太多相似的情節,同樣的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同樣的證據不足、漏洞百出;同樣的官員下令從快從重處置;同樣的父母長年拚死申訴、卻處處碰壁。這些驚人案件,反映出的是中共無法無天、視生命如草芥,而民众有冤无处诉。

時評人蔡慎坤在聶樹斌被改判無罪後表示,讓人沉重的是,如今還有多少類似的冤假錯案被各地嚴嚴地捂著蓋著?還有多少類似的冤假錯案正在各地頻頻發生?還有多少無辜者遭誣陷被栽贓甚至被剝奪了生命?每一起冤錯案件的背後都存在著一系列令人髮指的刑訊逼供等非法行為,冤錯案件的源頭除了刑訊逼供,最關鍵的是司法失去了公平和正義,如果中國的司法改革不啟動,冤假錯案還會層出不窮。#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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