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的中共文化部前司長被誰「帶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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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前中共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原司長李雄在不同部門任職期間都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共計21.8萬元(人民幣,下同)。日前其已被判刑。李雄一路貪腐,被「帶病提拔」。

《北京晨報》報導,1月10日獲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雄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今年58歲的李雄曾先後任中共文化部計劃財務司副司長、司長,文化市場司司長,案發前係文化部非物質遺產司司長。

2000年至2008年間,李雄利用擔任文化部計劃財務司副司長、司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中國錄音錄像出版總社原社長王某的10萬元賄賂。

2003年至2009年間,李雄利用擔任文化部計劃財務司司長、財務司司長的職務便利,接受相關人員的請托,為某會計師事務所在文化部及其直屬單位承攬審計業務提供幫助。為此,李雄先後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錢款共計9萬元。

2009年間,李雄利用擔任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司長的職務便利,接受相關人員的請托,為文化部審批同意瀋陽舉辦動漫電玩節一事提供幫助並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一張銀行卡,內存1萬元。

此外,2015年間,李雄利用擔任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司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托承諾為河南省寶豐縣設立國家級說唱文化生態保護區提供幫助,為此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20張購物卡,共計價值1.8萬元。

2014年,中錄總社原社長王某涉嫌貪污被查時,檢方發現李雄收受其10萬元的事實。2015年,該院又接匿名舉報李雄收受相關人員購物卡。2016年3月17日,紀委調查時,李雄如實供述並主動交代問題,次日李雄被查獲,同月25日被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李雄在不同部門任職期間,都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共計21.8萬元,其中包括購房款和購物卡等。

從李雄在文化部任職的時間來看,其先後經歷三任文化部長。而其一路貪腐,可謂「帶病提拔」。

孫家正從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擔任文化部部長;蔡武從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從2014年12月至今任文化部部長。

孫家正與蔡武都是江澤民集團在文宣系統的高級馬仔。雒樹剛則是劉雲山的心腹及賈廷安的「河南幫」要員。

中共文化部一直緊跟江派,充當迫害法輪功的打手。孫家正、蔡武都是迫害、詆毀法輪功的惡人。同時文化部也是被江澤民集團長期掌控的極左意識形態基地。

2014年,習近平特別指定文化部為巡視目標。六中全會前夕,王岐山派中紀委「打虎」幹將遲耀雲進駐文化部,是習陣營清洗江派常委劉雲山文宣系統的又一動作。#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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