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國務院90天內改變身分有關規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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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國務院的這一新規定不直接適用移民局並且移民局的政策手冊也還沒有根據國務院這一新政策進行更新,大家要認識到進入美國後90天內遞交改變身申請的風險。

美國國務院最近修改了《外事手冊》(Foreign Affairs Manual, 簡稱FAM),對其中30/60天內不得改變身分的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改,進一步收緊了某些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在美國境內轉換為其它身分的有關規定。根據修改後的新規定,某些非移民身分持有者在進入美國後90天內不得改變身分或從事與其簽證時或入關時的陳述不符的行為,否則將會被認定存在虛假陳述(misrepresentation)的情況而產生重後果。由於國務院的這個新規定可能對一些來美國不久便想轉換為其它非移民身分或進行綠卡身分調整的人員造成嚴重後果,所以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簡稱AILA)通過問答形式對國務院《外事手冊》的有關修改進行進一步介紹。我在幾週前曾陸續撰文對國務院的新規定和移民律師協會有關問答向大家進行了介紹,下面我將繼續向大家介紹移民律師協會有關問答的其它內容。

問:這一新規定如何會影響進入美國90天之內遞交的調整身分(adjustment of status)的申請?

答:雖然國務院的這一新規定不直接適用於移民局並且移民局的政策手冊也還沒有根據國務院這一新政策進行更新,但不排除移民局在近期可能發布類似政策指導的可能。所以大家要認識到無論是通過免簽還是持不允許有移民傾向的簽證進入美國後90天內和美國公民結婚的風險。

問:這一新規定如何會影響移民局對進入美國90天之內遞交的改變身分(change of status)申請的審核?

答:雖然國務院的這一新規定不直接適用於移民局並且移民局的政策手冊也還沒有根據國務院這一新政策進行更新,大家要認識到進入美國後90天內遞交改變身份申請的風險。另外即使在進入美國後90天內遞交改變身分申請已經獲得移民局的批准,申請人應當充分準備對其上次非移民簽證面談或入關時沒有就其來美的目的做出虛假陳述的合理解釋。

除了上述問答之外,移民律師協會還對舊版(2016年12月20日版本)和新版(2017年9月1日版本)的國務院《外事手冊》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了對比。在報告對申請人不利資訊方面,舊版的《外事手冊》要求在發現轉換身分申請人在簽證申請或入關時有對申請人不利的虛假陳述情況時向負責審核轉換身分申請的移民局報告有關資訊,而新版的《外事手冊》要求在發現外國人在簽證申請時,入關時或申請移民福利時有對申請人不利的虛假陳述情況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資訊以便可能撤銷簽證。

在證明外國人有虛假陳述情況的證據標準方面新版的《外事手冊》似乎也有所放寬。舊版的《外事手冊》要求必須有令人相信的(reason to believe)足夠的直接和間接證據的情況下才能確認存在虛假陳述情況。而新版的《外事手冊》只是提到需要滿足令人相信的的證據標準而不僅僅是懷疑,刪除了足夠的直接和間接證據要求的文字。

舊版的《外事手冊》含有30/60天有關規定,即如果某些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在進入美國後30天內有與其身分不符行為(如申請身分轉換),那麼可以認定(presume)該申請人在向領館申請簽證時或在進入美國時向海關官員做出的遵守非移民身分陳述為虛假陳述;如果某些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在進入美國後30天以上但60天之內向移民局提交改變身分的申請,那麼將沒有申請簽證或入關時虛假陳述的自動認定(no presumption),但如果事實顯示存在虛假陳述情況的話則申請人將被給與提供相反證據的機會。而新版的《外事手冊》刪除了30/60天有關規定而以90天新規定取而代之,根據修改後的國務院《外事手冊》,如果外國人在進入美國後90天內從事與其移民身分不符的活動即可認定該外國人在簽證申請時或入關時所做的將從事與其申請相符的活動的陳述為虛假陳述。

另外新舊版本的《外事手冊》關於自動認定虛假陳述期限之外的規定也有所不同。根據舊版的《外事手冊》,如果外國人在進入美國60天以後出現違反其非移民身分的情況,國務院將不認為僅僅該行為便構成移民法有關規定中不得入境的理由(basis for inadmissibility)。而根據新版的《外事手冊》90天規定,如果外國人在入境美國90天之後有違反其身分行為的話不會自動被認定存在虛假陳述的情況,但如果事實能夠合理地證明外國人在簽證申請或入境時存在虛假陳述可能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國務院官員將請求國務院下屬的諮詢部門(Advisory Opinion Division)出具有關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這裡沒有提到給外國人提供相反證據的機會。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知識及信息簡介,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可與張雪梅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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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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