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17日訊】遼寧省錦州古塔區公安局長王俊仁受賄6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為兩個女兒在澳洲買兩套房,還同妻子、兩名下屬一起貪污受賄850餘萬元,同時家中還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法制晚報》官方微信公號「深讀」報導,3月16日,王俊仁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被處罰金90萬元;其妻和兩名下屬也被判刑。2015年4月,王俊仁被立案調查。
在一審判決書中羅列了王俊仁詳細的貪腐情況,其中王俊仁個人貪污174.6萬元;個人受賄646萬元,同妻子一起受賄34萬元,合計受賄680萬餘元。在其巨額來源不明的財產中,有870萬元人民幣、24餘萬澳元、2.3餘萬美元、2010歐元、514.84英鎊。
王俊仁的妻子還偽造、變造身份證件。
王俊仁買衣服、一家人出國探親的花費,都拿到公安局報銷。王俊仁想升職,還從單位拿錢兌換美元給領導「上供」。
王俊仁官商勾結、牟取暴利的過程也被詳細起底。王俊仁雖然只是一個區的公安局長,但依然能幫北鎮市張姓商人承攬工程,包括其下轄的20多個派出所的工程。王俊仁還利用職權將張的侄子、兒子招進公安局給自己開車。
而拿到好處的張姓商人,對王俊仁的要求更是來者不拒。2009年10月,王俊仁給大女兒在澳大利亞購房,讓張拿出了236萬餘元。2013年,王俊仁給二女兒在澳大利亞購房,再次讓張掏出了400萬元。
近年來,中共官員的子女留學海外,在海外買豪宅且生活奢侈,早已引起普遍關注。有網帖表示,中共官員的子女到海外留學,出手闊綽令人瞠目,他們熱衷於穿名牌、住豪宅、出入高檔場所,民眾質疑,如此昂貴的消費,錢是從哪兒來的?王俊仁案給出了答案,而且該案只是眾多中共貪官中的小小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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