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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部長退休所得替代率 政院擬砍到50%

行政院會4日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和《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部長級以上的官員,退俸所得替代率將被砍至50%。(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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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會4日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和《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部長級以上的官員,退俸所得替代率將被砍至50%,但此條文與考試院日前通過的版本不同,官員表示會加註意見,兩案皆送立法院審議。

在政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方面,考試院之前通過的版本是把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至70%,部長級(特任級)以上的替代率則從65%分10年降至55%;行政院通過之版本是簡任級從75%分15年降至60%,部長級以上從65%分15年降至50%。

對於18%優惠利率,考試院訂有「人道關懷條款」,提到若逐年調降替代率與優存利率,造成退休特任官員收入低於55%或簡任低於70%,將不砍18%;政院版則統一訂定最低保障金額3萬2,160元,收入低於門檻者才不砍18%。

至於退休政務人員的遺屬年金,考試院是當該人員亡故時,年滿55歲且婚姻存續10年以上的配偶,以及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成年子女可領;政院版則規定年滿65歲且婚姻存續15年以上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才可領。

此外,《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中,兩院主張的遺屬年金也有差異,政院版為年滿6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5年;試院版則是年滿55歲、婚姻關係存續2年即可請領。◇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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