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奉勸公檢法人員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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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23日訊】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報道:河北省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盧家榮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晚七點左右,從瀋陽回家,到秦皇島火車站出站口時,被以檢查身分證為名,遭秦皇島國安、國保、盧龍縣國保燕河營派出所綁架,至今已被非法關押十個多月。家中還有已經82歲腿腳不好的老婆婆及12歲、10歲的兩個孤兒無人照顧。

盧家榮的丈夫王海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自己的蛋糕店裡被警察綁架後,在撫寧縣看守所遭受了三個月的非人折磨:灌食、毆打、性虐待、做奴工……直到被迫害致心臟衰竭,才於七月二十二日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於十月九日含冤離世。

盧家榮的妹妹盧佳英給秦皇島的父老鄉親及檢察官、法官、警察的公開信,全文刊登在本日明慧網。(請讀者閱讀)

盧佳英在公開信中說:「自2014年4月22日中午我姐夫王海金正在自家蛋糕店幹活,被秦皇島國安、海港區國保、撫寧國保參與,利用北戴河海寧路派出所、牛頭崖派出所、蔡各莊派出所的多名便衣警察劫持綁架,只90天即被警察、刑事犯刑訊逼供、暴力毆打致心臟腫大致死。」

「2016年8月2日,又把我姐姐一個合法公民,沒有任何犯罪動機、犯罪行為,在火車站強行劫持綁架到公安局的地下室非法審訊,並刑事拘留送到秦皇島看守所,沒給家人任何說法、手續人就失蹤了許多天,扣個帽子就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真是造假已經沒有了底線。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不知道我姐姐一個弱女子用什麼辦法能破壞了中國的法律,哪一部分法律;而後又被批捕起訴、以至於還要判刑。」

「82歲的老婆婆老年喪子,妻子中年喪夫,兩個年幼的孤兒無人照顧,好端端的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誰之過。是無辜在自己的店裡工作的我姐夫法輪功學員在犯罪嗎?還是只因簽證在火車站被無辜綁架的我姐姐在擾亂社會治安呢?不言而喻,是執法機構在犯罪、在擾亂社會治安!否則就不會在光天化日之下想抓誰就抓誰,隨便安上個罪名,說你涉嫌利用某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說刑事拘留就刑事拘留,說要判刑就判刑。這種草菅人命漠視生命的做法是哪條法律所允許的呢?國家的法律是一個沒有任何犯罪動機的平民百姓能破壞的了的嗎?而先抓人而後再給人羅織罪名符合法律程序嗎?這種執法犯法的行為是不是對好人犯罪哪,以這樣的罪名送上法庭,不荒唐可笑嗎?」

盧佳英在公開信中奉勸公檢法官員:「那麼被中共利用來迫害好人的公檢法司、派出所的眾多官員,你們想過你們是在幹什麼嗎?不加思考的一味在對好人犯罪,你們將來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能行嗎?作為一個人民的警察、檢察官、法官還想要被利用到什麼時候呢?你們自己不想自己的將來,真的不為你們的子孫後代著想嗎?秦檜當年對大宋朝犯了罪,千百年來至今還在那跪著,他的子孫後代都跟著遭殃,都跟著留罵名。」

看了盧佳英女士的公開信,所有的國人都應該深思,在中國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一場慘無人道的迫害?是誰之罪?是誰之過?同樣是生存在這個地球上的人,其它國家和民族的人都認為法輪大法好,應該發揚光大。而在中國卻被認為是壞,要不遺餘力的去鎮壓、滅掉。這一切是誰造成的?孰是孰非,在真相面前天道人情在今天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目前,在中國大陸明白真相的人越來越多,公檢法官員也不例外,最近幾個月被無罪釋放的法輪功學員案例不斷增多。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報道,近期中國新增10起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案例,共包括安徽、內蒙古、重慶、四川、山東、江蘇、吉林、遼寧、廣西9省(直轄市)16人,其中13人平安回家。

明白修煉法輪功不觸犯任何法律,綁架、拘捕、判決法輪功學員都是非法的,將來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公檢法人員越來越多,他們不想也不願再充當替罪羊,去為江澤民集團賣命。這是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案例增多的主要原因。秦皇島政法委、國安、國保,盧龍公安局、國保及公檢法等部門,應三思而行,善待法輪功學員,同時給自己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立即無罪釋放盧家榮才是明智之舉。繼續追隨江澤民集團作惡,後果真是不堪設想啊!

其實稍微細想一下就會明白,目前在反腐打虎中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周本順、張越等百餘高層已被繩之以法,全國被法辦的至少萬人以上,這些人為什麼都遭到了惡報,是因為他們多數都直接或間接的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到大清算開始的時候,誰能躲得過呢?江澤民、周永康、或者你的頂頭上司,誰能保得了你呢?奉勸公檢法人員給自己留條後路,千萬別一條道走到黑!

責任編輯: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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